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名单等资料进行了审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2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所致,属于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常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
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