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证券简称:申通快递公告编号:2026-07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228名激励对象办理1218.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资综合中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5名激励对象授予2484569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09376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5年8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8月4日届满。(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伙)出具的德师报 (审)字 (25)第 P05188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号和德师报(审)字(26)第 P07177 号审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471.69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555.86亿元,较注: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17.84%,公司层面业据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绩考核条件已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指标。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等级,其中 C 等级划分为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评价表在本次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情况
如下:
C 2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评价标准为 C3
评价标准 A B D 档及以上,解除限售系数为 100%;6 名激励
3档2档1档
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评级为 C2 档,解除限解除限售系数100%100%100%80%50%0%售系数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
核评级为 C1 档,解除限售系数为 5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当期解除限售
比例×解除限售系数。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4785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53元/股调整为5.253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8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53080.2166
万股的比例为0.8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剩余未解除限获授的限制性股占获授限制性股姓名职务售的限制性股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票数量的比例
票数量(万股)票数量(万股)
王文彬董事285.7146142.857350%142.8573
韩永彦董事、总经理178.571489.285750%89.2857
梁波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87.500043.750050%43.7500
路遥董事48.214424.107250%24.1072
唐锦副总经理37.500018.750050%18.7500
江鑫勇副总经理40.000020.000050%20.0000
郭林董事会秘书7.16803.584050%3.58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211772.8265876.009049.41%896.8175员(人)
合计2457.49491218.343249.58%1239.1517
注:(1)上述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的相关数据。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等资料进行了审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