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6〕237号
关于终止对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26年6月1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所提交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终止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