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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化学: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69证券简称:三维化学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15-0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

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青岛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24人,代表股份189811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6894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1人,代表股份2086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6人,代表股份25991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59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3%;反对45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5%;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68%;反对45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88%;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56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8%;反对4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弃权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5%;反对454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00%;弃权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74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反对3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2%;弃权10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5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5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16%;反对3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573%;弃权10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1%。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61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4%;反对448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1%;弃权1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53%;反对448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238%;弃权1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20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5%;反对34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0%;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0%;反对34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364%;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0%;反对3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1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40%;反对323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433%;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65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1%;反对33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1%;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43%;反对33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787%;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07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0%;反对47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75%;反对47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258%;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晓敏、孙一杰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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