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有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4、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孟。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1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
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1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金正大(002470.SZ)、苏能股份(600925.SH)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进。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起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莱绅通灵
(603900.SH)、吉鑫科技(601218.SH)、恒宝股份(002104.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王进2024-09-23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未勤勉尽责,警告罚款。
2王进2024-10-10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程序不到位,公开谴责。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兴华项目团队
进行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内部、业务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出现专业意见分歧时,技术标准部应及时组织存在意见分歧的各方通过充分的讨论或适当的咨询解决意见分歧。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分歧意见。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由各项目小组负责人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提交项目负责人执行一级复核,项目合伙人执行二级复核。项目组内部完成复核后,报送本所质控中心为本项目指派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执行独立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为了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切实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成效,保证审计项目质量,中兴华建立了《执业质量检查及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兴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