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智平先生任泛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电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泛亚电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2026年 2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泛亚电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6800.00万元。
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向关联方泛亚电缆采购商品的预计金额由 6000.00万元增加至 8000.00万元,拟增加向关联方泛亚电缆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由 500.00万元增加至 65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如下:关联 关联交 调整前预计关 截至披露日 调整后预计关
关联 关联交易内交易 易定价 联交易金额 已发生金额 联交易金额(万人 容
类别 原则 (万元) (万元) 元)向关
销售产品、商
联人 泛亚
品、提供劳务 市场价 500.00 494.31 650.00
销售 电缆等商品向关
联人 泛亚 采购商品、接
市场价 6000.00 6374.23 8000.00
采购 电缆 受劳务等商品向关泛亚
联人 租赁 市场价 300.00 193.88 300.00电缆租赁
合计 6800.00 7062.42 8950.00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企业名称: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1159911X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宜兴市官林镇工业 C区
5、法定代表人:邢笑壹
6、注册资本:20088万元人民币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目前股权结构:宜兴市中投物资有限公司持股 82%,本公司持股 18%。
9、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智平先生为泛亚电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泛亚电缆为公司关联方。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泛亚电缆资产总计 33594.19万元,净资产-55.81万元,负债总计 33650.00 万元;营业总收入 28637.53 万元,利润总额-166.49万元,净利润-166.4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泛亚电缆资产总计 29301.02万元,净资产-241.99万元,负债总计 29543.01万元;营业总收入 7928.53万元,利润总额-186.18万元,净利润-186.18万元(未经审计)。
11、经查询,泛亚电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
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
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