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16031034.59元,计提盈余公积0.00元,截至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9718743.43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4993615.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48085.67元,截至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93522787.71元。
2、公司虽本年度经营业绩略有亏损,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正值;基于
保障日常运营资金、支持未来资本性支出及增强偿债能力的审慎考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1现金分红总额(元)0042439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648085.67-21404328.92251040886.8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3522787.71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79718743.4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2439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8996157.4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2439000.0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是□否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2439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
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三)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2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3)公司无本章程第八十条规定的需股东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公司虽本年度经营业绩略有亏损,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正值;基于保障日常运营资金、支持未来资本性支出及增强偿债能力的审慎考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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