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证券简称:榕基软件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6人,代表股份122691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1数的19.7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017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9人,代表股份251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共计5名,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选举鲁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鲁峰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2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鲁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39%。
1.02、审议通过《选举陈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陈明平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1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陈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19%。
1.03、审议通过《选举尚大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尚大斌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5%。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尚大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97%。
1.04、审议通过《选举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周仁锟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周仁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55%。
1.05、审议通过《选举黄庆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3黄庆炬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3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8%。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黄庆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7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42%。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计3名,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情况和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选举黄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黄旭明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1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黄旭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87%。
2.02、审议通过《选举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苏小榕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3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苏小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22%。
2.03、审议通过《选举蔡高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蔡高锐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股份数:12080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4%。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议案
4获审议通过,蔡高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3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5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65%;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2%;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00%;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4%;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5%。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事项,根据审慎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股东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韵律师、陈燕凤律师
3、结论性意见: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