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旭明先生、蔡高锐先生、苏
小榕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孙敏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黄旭明先生、蔡高锐先生、苏小榕先生、胡继荣先生、孙敏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