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uxshare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讯精密
股票代码:002475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4日
总股本:7084301477
法定代表人:王来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一西部三洋新工业区A栋2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
邮政编码:52365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uxshare-ict.com
电子信箱: public@luxshare-ict.com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连接线、连接器、电脑周边设备、塑胶五金制品
二、证券发行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号)批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3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144000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85600000.00元,另扣除法律服务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1671669.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84743424.52元。
1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52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保荐工作概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持续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督导期已届满。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立讯精密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
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
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
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
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10、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立讯精密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立讯精密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3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销户。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锋刘冠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5(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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