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证券简称:立讯精密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8136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3: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52人,代表股份40206726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52016127股的55.442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5人,代表股份27513338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389%;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股东共3537人,代表
股份12693388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0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75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257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弃权3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21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257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弃权3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89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255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4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51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反对255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弃权4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2)审议通过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8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256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4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47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3%;反对256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弃权4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3)审议通过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8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256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4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45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1%;反对256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弃权4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4)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66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257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弃权4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2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257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8%;弃权4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5)审议通过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5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9%;反对259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弃权4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15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259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弃权4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6)审议通过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20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2620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弃权4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08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3%;反对2620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4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7)审议通过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67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反对255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29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9%;反对255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5%;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5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256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4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18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0%;反对256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弃权4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9)审议通过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18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反对258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4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080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258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弃权4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5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9%;反对258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4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15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7%;反对258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弃权4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72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4%;反对258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4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34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258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弃权4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65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2584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弃权4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1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1%;反对2584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4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510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257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弃权5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972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257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弃权5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49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272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4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96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反对272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弃权4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4841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2710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31204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304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7%;反对2710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3%;弃权31204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1%。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364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43%;反对33361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7%;弃权43662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211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51%;反对33361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9%;弃权43662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74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2476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弃权4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21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反对2476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弃权4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2)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716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反对2474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4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7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反对2474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4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3)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71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反对2460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17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反对2460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9%;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529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2631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5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99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2%;反对2631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5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2)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514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2681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弃权4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977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0%;反对2681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0%;弃权4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36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2877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6%;弃权4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82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0%;反对2877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4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57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0%;反对2664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弃权4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038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8%;反对2664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4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2)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同意3812516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8229%;反对2077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63%;弃权4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097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31%;反对2077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31%;弃权4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3)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1800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51%;反对20842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8%;弃权4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026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75%;反对20842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77%;弃权4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4)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179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49%;反对208404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3%;弃权4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025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72%;反对208404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62%;弃权4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5)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279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97%;反对20743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2%;弃权4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1255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45%;反对20743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09%;弃权4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6)审议通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12784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95%;反对207442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4%;弃权4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1247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38%;反对207442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16%;弃权4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童琳雯、郭绮琳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