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证券简称:立讯精密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8136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2958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4223628份,行权价格为24.99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
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15元/股调整为24.99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5322100份,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38300份。
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6名调整为2959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35326348份调整为34261928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2958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22362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4.99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等待期届满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相应的行权有效期内按20%:20%:20%:
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3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5月22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1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2人选;
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2025-2029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33323.44亿元,满足行权条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
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900亿元。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组织绩效考核登记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
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除147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各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考激励资格,2959名首次授予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的激励对象中,2950名激励绩效考核等级组织层面行权比例对象组织考核结果为一等、
一等 100% 二等,及个人考核结果为A+、
4 二等 100% A、B;8名激励对象组织考
三等50%核结果为三等/个人考核结果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A(优秀)、 为 C;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B(合格)、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 为 D,2958名激励对象个人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绩效考评结果满足行权条绩效考核等级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件。
A+(杰出) 100%A(优秀) 100%B(合格) 100%C(需改进) 50%D(不适用) 0%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立讯 JLC7,股票期权代码:037908。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待注销股票期剩余未行权股票姓名职务
期权数量(份)权数量(份)期权数量(份)郝杰董事、副总经理30000001200000
钱继文董事、副总经理30000001200000吴天送财务总监800000320000肖云兮董事会秘书300000120000陈蔚航职工董事1600006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349762834300134127712(共2953人)合计3422362834300137031712
注:(1)陈蔚航先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2025年7月23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2)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4.99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5月21日止。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参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买卖情况买卖数量(股)
1肖云兮董事会秘书行权买入20000
2陈蔚航职工董事、证券事务代表行权买入4000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34223628股,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本次全部行权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67298040.23174558040.24
高管锁定股167298040.23174558040.2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0152802099.77733502564899.76
三、总股本73182578241007352481452100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318257824股增加至7352481452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权事项已取得相应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