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证券简称:立讯精密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8136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15元/股调整为24.99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5322100份,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38300份。
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6名调整为2959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35326348份
调整为34261928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2958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22362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4.99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股票期权份额:5322100份);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不具备当期全部、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资格(涉及股票期权份额:38300份),董事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上述156名离职、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3604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6名调整为2959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人数为295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223628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
程序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60400份。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06名调整为2959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人数为295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223628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数量调整及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