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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76证券简称:新叶股份公告编号:2026-052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1.00√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提案2为等额选举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玉珍√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清√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陶钧√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相 关 提 案 具 体 内 容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就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会拟选举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规则如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新叶股份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257099,电子邮箱:bdo@baomogf.cn,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新叶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滔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新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会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1.00√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累积投票

提案2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应选人数(3)人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玉珍√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清√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陶钧√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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