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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76证券简称:宝莫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提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张世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法人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为持续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正常推进,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为止。代行期间,胡瀚阳先生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业务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全面履行董事会秘书各项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及聘任相关工作。

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46–7778611传真:0546–7782476

电子邮箱:bdo@baomogf.cn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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