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莫股份
股票代码:002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福湾顺泽福湾1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7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7
四、最近三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7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9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文件的主要内容...................................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11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履行情况....................................11
八、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调查情况.......................................12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3第七节备查文件.............................................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宝莫股份指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祥长商指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业黄三角指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叶创新指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兴天府宏凌指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指新叶创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兴天府宏凌81%的股权,成为兴天府宏凌的控股股东
2026年1月15日,新叶创新与祥长商业、罗小林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
《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指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罗小林、韩明夫妇出具的关于山东
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指《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格式准则第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2: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罗小林
注册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福湾顺泽福湾10-3
办公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福湾顺泽福湾10-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RTFQ7D
成立日期2020-12-05
经营期限2020-12-05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营范围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四川宏凌实业有限公司97%
罗雅心3%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福湾顺泽福湾10-3
通讯电话028-602168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号或地区的居留权
1罗小林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成都市否
2罗雅心女监事中国成都市否
3杨刚男财务负责人中国三亚市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
6司股份情况如下:
罗小林韩明
55%45%
四川宏凌实业有限公司
97%
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80%
宝莫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通过兴天府宏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9669.8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8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五、最近三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7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天府宏凌股权。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兴天府宏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37.2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6年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罗小林与新叶创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叶创新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祥长商业0.81亿元,取得兴天府宏凌81%的股权,股权完成交割后,新叶创新成为兴天府宏凌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毕后,新叶创新成为兴天府宏凌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罗小林、韩明夫妇变更为新叶创新的实际控制人胡瀚阳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比例%
祥长商业9669803015.80183726263.00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文件的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祥长商业、罗小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丙方(担保方):罗小林
(一)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1、甲方自愿向乙方出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81%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81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及其项下的一切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9分配利润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捌仟壹佰万元整(81000000.00元)。乙
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
2、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标的股权过户完成日止,若发生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市公司注销股份导致标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或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发生变化等情形,均属标的公司权益增减的正常变化范畴,不因此影响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不予调整。
(二)交易流程及资金支付安排
1、乙方应于以下条件具备的当日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1)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已完成用印并已通过工商对变更资料的形式要件的确认(仅需工商完成确认,无需双方正式提交,用印完成的全部资料由甲方负责保管)。
(2)乙方聘请的财务顾问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出具核查意见。
2、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且乙方已提供其聘请的财务顾问就本次股权转让出
具的核查意见后的下一工作日,甲乙双方应当开展工商变更手续。
3、甲乙双方同意本条约定的交易事项需不晚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若逾期则
本合同自动解除,若需延期,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同解除后,股权转让事项不再履行,收款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资金在3日内返还。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自行取得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复(如需)。
(三)工商变更登记及股权转让交割日
1、乙方完成第(二)条第1款项下款项支付义务之日作为股权转让交割日,交
割日前标的股权在标的公司拥有的全部权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利润)仍由甲方享有。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在标的公司拥有的全部权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利润)均由乙方享有和取得。但若未满足第(二)条第3款交易期限的要求,则本条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不生效,双方按第(二)条第3款约定履行。
2、乙方同意甲方在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有权在标的公司委派一名董事。
3、乙方同意自其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后的一周内,解除质押股票的质押担保,
若逾期解除,甲方有权拒绝移交或拒绝与乙方共管标的公司的任何证章照及其他资料。
(四)股权转让过渡期
1、在本次交易未被终止的情况下,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转让交割日之间
的期间为过渡期。
102、甲乙双方应就拟议交易事宜积极协助和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指定专人负责与上市公司对接有关信息披露事务,积极推进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交割。
本款约定的甲乙双方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不受过渡期时间的限制。
3、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前,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外,甲方原则上
不再投票同意上市公司进行分红、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但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对实施利润分配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上市公司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前实施利润分配,则乙方同意接受,按第(三)条第1款处理,且不调整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
4、在乙方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前,甲方有义务督促
其提名和委派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本条约定不受过渡期时间的限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祥长商业通过兴天府宏凌持有公司15.8%的股份存在下列质押或冻结情况:
占其占公股是否为控股本次质是否质所持司总是否东股东或第一押数量为补质押起始质押到质权押股份股本为限名大股东及其(万充质日期日人用比比售股称一致行动人股)
例%押途例%兴天2025至办理年
府是725275.0011.85否否12月22解除质新叶融押登记创新资宏日为止凌
合-725275.0011.85------计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各方未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转让或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
11份锁定承诺。
八、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调查情况
新叶创新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取得兴天府宏凌81%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祥长商业最近五年没有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以致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也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2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自上市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之
日(2026年1月8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文件;
2、信息披露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股权转让协议》;
5、本次权益变动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5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罗小林
2026年1月15日
16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罗小林
2026年1月15日
17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份有限公司西四路624号股票简称宝莫股份股票代码002476信息披露义务人名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称限公司册地英州镇土福湾顺泽福湾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无一致行动人增加□减少有□无?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是□否?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9669.8030万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比例:15.8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种类: A 股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持股数量:1837.26万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南祥长间接持有的权益比例为3.00%;
及变动比例较之变动前海南祥长间接持有的权益比例减少12.8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时间:2026年1月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方式:间接方式转让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是□否□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
否?内继续增持
18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是□
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否?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9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祥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罗小林
2026年1月15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