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26-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人(含税),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
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4月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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