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六年九月前 言
致: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新筑股份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
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交易所涉有关法律事项,于 2025年 11月 7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026年 5月 11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6年 6月 4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 2026年 7月 31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3-2-1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加期审计至 2026年 6月 30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
相关文件也进行了部分修改。基于此,本所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生的事实、本次交易进展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有
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释义或简称具有与《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释义或简称相同的含义。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特别说明的事项,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说明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
交易相关各方补充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3-2-2释 义除《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释义”部分已明确的外,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新筑股份与蜀道集团于 2025年 11月 7日签署的《成都《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议》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新筑股份与蜀道集团于 2026年 5月 11日签署的《关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议的补充协议》 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股份与蜀道集团于 2026年 9月 23日签署的《关于《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议的补充协议二》 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新筑股份与四川路桥于 2026年 9月 23日签署的《关于《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路桥建设集的补充协议三》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重组报告书》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蜀道清洁能源审计 天健会所出具的编号为“天健审〔2026〕11-514号”的报告》 审计报告《川发磁浮审计报 天健会所出具的编号为“天健审〔2026〕11-508号”的告》 审计报告《新筑交科审计报 天健会所出具的编号为“天健审〔2026〕11-507号”的告》 审计报告
《川发磁浮审计报告》《新筑交科审计报告》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出售资产审计报 公司债权余额专项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6〕告》 11-50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资产专项核查报告》(编号:天健审〔2026〕11-510号)
报告期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补充核查期间 自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3-2-3正 文
一、 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蜀道清洁能源系依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定价,其中会东公司、盐源公司、盐边公司、蜀兴公司、铁能电力下属公司铁投环联、若羌
同阳、毛尔盖公司(与光伏发电相关的资产组)以及毛尔盖公司一处投资性房地
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蜀道清洁能源下属部分土地、房产、原材料和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采用收益法以及市场法评估的资产签订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2026年 9月 23日,新筑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
次交易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调整事
调整前 调整后项本次交易中以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除将业绩实施合并承诺的安排调
投资性房地产以外的 7项资产,按照该业绩承 整为该 7项业绩承诺资产分别
等资产的业绩实施合并承诺,即按照该诺 7 进行业绩承诺并分别测算是否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合计实现的净利触发业绩补偿安排润测算是否触发业绩补偿安排基于此,2026年 9月 23日,新筑股份与蜀道集团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就上述分别进行业绩承诺的调整安排进行了补充约定。
本所认为,更新后的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更新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股份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年 8月 4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000725526042X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3-2-4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软件开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
公共数据平台;数字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制造;橡
胶制品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等更新情况不影响新筑股份继续实施本次交易。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四川路桥取得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年 5月 2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0007118906956的《营业执照》,显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羊勇。该等更新情况不影响四川路桥继续实施本次交易。
本所认为,本次交易各方之新筑股份、蜀道集团、蜀道轨交集团、四川路桥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更新情况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后续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3-2-51.新筑股份的批准和授权
2026年 9月 23日,新筑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和加期审计事宜,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的批准与授权2026年 9月 7日,蜀道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审议新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补充事宜的议案》;
2026年 9月 23日,四川路桥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签署《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1)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如有)。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四、 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更新情况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新增签署《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3-2-6就本次交易项下资产出售有关事宜,新筑股份与交易对方四川路桥已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补充细化了因客观原因、第三方原因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于新筑股份拥有的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无法注入新筑交科的具体交割方式。
就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与补偿有关事宜,新筑股份与交易对方蜀道集团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对除 1项以收益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外的 7项业绩承诺资产分别进行业绩承诺并分别测算是否触发业绩补偿安排进行了补充约定。
上述新增签署协议的生效条件与《法律意见书》正文“五、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所述的协议生效条件一致。
本所认为,《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等协议将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更新情况
(一)川发磁浮相关资产
1. 川发磁浮 100%股权
(1) 川发磁浮基本信息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5年 11月 11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10132MAACPLCT3L的《营业执照》,川发磁浮提供的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基本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历史沿革
根据川发磁浮工商档案、《川发磁浮审计报告》、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
3-2-7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的设立及主要股本变动情况未发生变化。
(3) 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
根据《川发磁浮审计报告》、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
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的控股子公司川发轨交注册地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 163号 2栋 23层 2302号1”、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上述外,川发磁浮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4) 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A. 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检索
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的控股子公司川发轨交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
1根据川发磁浮的说明,其与四川省轨道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就存在笔误,实际租赁楼层为 23层。
3-2-8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上述外,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重大合同、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B. 经营资质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无需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
(5) 主要财产
A. 自有土地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无形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及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自有土地,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自有房产
a)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及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
3-2-9认函,补充核查期间,磁浮车站综合楼(3层)-磁浮综合试验线所在土地川(2024)
新津区不动产权第 0014889号已解除抵押,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未发生变化。
C. 租赁不动产
a) 租赁土地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租赁房产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承租房产情况未发生变化2。
D. 重大在建工程
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检索川发磁浮所在地政府网站,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在建工程,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E. 知识产权
a) 授权专利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档
案、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 13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轨道交通业务
2 根据川发磁浮的说明,其与四川省轨道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存在笔误,原合同记载为“甲方同意将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 163号银海芯座写字楼大厦 2栋(1座)20层房屋租赁给乙方,且乙方同意租用”,实际租赁楼层为 23层。
3-2-10有关的授权专利除外),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拟出售资产新增授权专利”之“1.川发磁浮”。
b) 注册商标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
国商标网(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资料、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著作权部出具的查询结果、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
本所律师检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copyright.com.cn/),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未发生变化。
(6) 借款及融资
根据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等资料、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补充核查期间,《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附件三:拟出售资产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之“1.川发磁浮”第 5-10项均已履行或提前清偿完毕;第 1项、第 3
项借款合同因借款额度调整等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借 贷借
款 款
款/
人 人 借款金额/
/ / 租原合同名称及编号 补充合同名称及编号 租赁成本 签订日期赁
承 出 (万元)期
租 租限
人 人
川 新 《借款合同》 一
发 筑 《借款合同》 (XZ-2026-CWGL-RZ01) 年;
磁 股 XZ-2024-CWGL-RZ06 自每
浮 份 120000.00 2026.01.28 笔借
川 新 款实
《借款合同》
发 筑 际发XZ-2022-CWGL-RZ07
磁 股 放之
3-2-11借 贷
借
款 款
/ 款/人 人 借款金额
/ / 租原合同名称及编号 补充合同名称及编号 租赁成本 签订日期赁
承 出 (万元)期
租 租限
人 人
浮 份 日起分别计算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不存在新增借款或融资租赁情形。
(7) 税务情况
A. 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以及《川发磁浮审计报告》,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未发生变化。
B. 税收优惠
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以及《川发磁浮审计报告》、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文件,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未发生变化。
C. 纳税情况
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市场主体
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网址:www.chinatax.gov.cn)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补充核查期间,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8)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A. 未决诉讼和仲裁3-2-12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人民法院公告网(网址: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https://www.12309.gov.cn)等公开信息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
B. 行政处罚
根据川发磁浮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川发磁浮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2. 上市公司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
根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出售资产评估报告》《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及
新筑股份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核查,本次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的其对川发磁浮的债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账面值为 120391.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合同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合同等资料、新筑股份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的其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中,借款合同所涉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借 贷 借款本息
序 借款金额 借款款 款 合同名称及编号 余额(万 签订日期号 (万元) 期限人 人 元)
1 川 新 《借款合同》 一年;
发 筑 XZ-2026-CWGL-RZ01 120000.00 118747.79 2026.01.28 自每笔
3-2-13借 贷 借款本息
序 借款金额 借款款 款 合同名称及编号 余额(万 签订日期号 (万元) 期限人 人 元)
磁 股 借款实
浮 份 际发放之日起分别计算
(2) 应收代付款项
根据《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新筑股份享有的对川发磁浮的债权包括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账面值为 1640.16万元的应收代付款。该等款项为新筑股份代川发磁浮支付的马克斯·博格磁悬浮项目技术服务费、企业所
得税、关税3等。
(3) 应收货款
根据《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新筑股份享有的对川发磁浮的债权包括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账面值为 3.53万元的货款。该等款项系基于新筑股份与川发磁浮于 2023年 8月签订的《买卖合同》产生,合同约定新筑股份向川发磁浮销售物料。
3. 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资产
根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出售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核查,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次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轨道交通
3 2024年 7月 8日,新筑股份、川发磁浮与马克斯·博格国际欧洲公司签署《TBS协议-新筑转让协议》,在新
筑股份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川发磁浮代替新筑股份承担新筑股份在 2018年至 2024年间与马克斯·博格国际欧洲公司(许可人)签署的《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第二份补充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第四份补充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第五份补充协议》《关于博格磁浮交通系统的技术许可协议的第五份补充协议之附加协议》等相关协议项下的主要权利和义务(部分情况除外),该等款项系已由新筑股份实际缴纳的部分。
3-2-14业务有关的资产账面值 7613.38万元,包括新筑股份拥有的设备及无形资产,其
中主要为新筑股份持有的授权专利。
(1) 主要资产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在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查询,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授权专利在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2) 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合同、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出售资产审计报告》,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资产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3) 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
人民法院公告网(网址:rmfygg.court.gov.cn)、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网址:www.ajxxgk.jcy.gov.cn/html/zjxflws)、企查查(网址:www.qcc.com)等网
站进行查询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资产不存在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
4.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就川发磁浮 100%股权的出售,补充核查期间,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事项未发生变化。
5. 相关人员安排
3-2-15根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川发磁浮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并经核查,本次资产出售暂不涉及人员安置。
新筑股份及川发磁浮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资产出售而发生变化,补充核查期间,相关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新筑交科相关资产
1. 新筑交科 100%股权
(1) 新筑交科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2年 12月 28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20600962948的《营业执照》、新筑交科提供的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并经
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2) 历史沿革根据新筑交科提供的工商档案、审计报告等资料并经其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的设立及主要股本变动情况未发生变化。
(3) 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
根据《新筑交科审计报告》、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4) 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A. 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检索
企业信息网,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3-2-16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资质、重大合同以及新筑交科出具
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B. 经营资质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质证照,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证载法定代表人由冉权变更为杨丽。除上述外,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未发生变化。
C. 产品认证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认证证书,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 5项主要产品认证的“委托方”由“新筑股份/新筑交科”变更为“新筑交科”并换发新证,变更后相关产品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单元 委托方/ 生产厂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号 名称 申请人 名称公路桥梁中交(北京)
板式橡胶 CCPC/QC20
新筑交 交通产品认 2025.04.301 支座/公路 新筑交科 25-3627/02-0 -2029.04.1
科 119(01) 证中心有限桥梁板式 2公司橡胶支座
公路桥梁 中交(北京)
/ CCPC/QC202 伸缩装置 新筑交
2025.05.14
新筑交科 25-3627/01-0 交通产品认 -2029.04.1
模数式伸 科 111(01) 证中心有限 2
缩装置 公司
公路桥梁 中交(北京)
CCPC/QC20
盆式支座/ 新筑交 交通产品认 2025.04.303 新筑交科 25-3627/02-0 -2029.04.1
公路桥梁 科 120(01) 证中心有限 2
盆式支座 公司
CCPC/QC20
桥梁球型 新筑交 2025.04.304 新筑交科 25-3627/02-0 中交(北京)/ -2029.04.1支座 桥梁 科 121(01) 交通产品认 2
3-2-17序 产品/单元 委托方/ 生产厂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号 名称 申请人 名称
球型支座 证中心有限公司
公路桥梁 中交(北京)
CCPC/QC20
5 伸缩装置/ 新筑交
2025.07.16
新筑交科 25-3627/01-0 交通产品认 -2029.04.1
梳齿板式 科 116(01) 证中心有限 2
伸缩装置 公司
(5) 主要财产
A. 自有土地
a)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无形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及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无形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以及新筑股份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共 3宗,合计面积约为 221654.13平方米4,其中新津国用(2008)第 16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为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第 0004883号不动产权证书;
新津国用(2009)第 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为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
第 0004864号不动产权证书。
B. 自有房产
4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及出具的书面确认,2025年 8月 5日,新筑股份与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新津国用(2010)第 5538号土地(宗地面积 108701.98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约定将宗地出让面积调整为 118561.65平方米,新增面积 9859.67平方米,该部分面积对应土地使用权实际为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相关资产。2025年 9月 12日,已换发川(2025)新津区不动产权第 0010815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宗地面积 118561.65平方米。
3-2-18a)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及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
明等资料、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以及新筑股份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补充核查期间,原未办理权属证书的 5#车间、6#车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5#车间已于 2026年 4月 14日办理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第 0004864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 7055.59平方米;6#车间已于 2026年 4月 14日办理川(2026)新津区不动产权第 00048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为 8405.1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人 面积(平方资产名称 权证编号 名称 房屋坐落号 米)
川(2026)新津区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
1 6#车间 不动产权第 街道 6栋 1-3层 1 8405.10
0004883号 新筑股 号
川(2026)新津区 份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
2 5#车间 不动产权第 街道希望路 799号 7055.59
0004864号 5栋 1层 1号
C. 租赁不动产
a) 租赁土地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协议等资料、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承租土地的情况,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b) 租赁房产
3-2-19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协议等资料、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五、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更新情况”“(二)新筑交科相关资产”“1.新筑交科 100%股权”“(5)主要财产”“C.租赁不动产”之“b)租赁房产”中第 3、4、8、9、10项租赁期限已届满,不再租赁,新增 2项租赁房产情况具体如下:
面积
序 承租出租方 (平方 地址 用途 租赁期限号 人
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
1 新筑 119.48 镇天贤路 2号时代 员工宿 2026.3.22-2廖萍
交科 冠峰苑一区 5楼 舍 027.3.21
1803房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风顺东街 666号恒
2 新筑 142.15 3# 员工宿 2026.4.10-2刘军民 锦花苑三区 住
交科 舍 027.4.10
宅、商业楼二单元
902室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租赁均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D. 重大在建工程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检索新筑交科所在地政府网站,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在建工程,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E. 知识产权
a) 授权专利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档
案、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补充核查期间,《法律意见书》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授权专利中,“附件二:拟出售资产相关授权
3-2-20专利”之“2.新筑交科”中第 68、78、79、82、92、96项及第 84-90项因专利权到期失效,第 299项及第 302项因放弃专利权而终止5,同时,新增 5项专利(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授权专利除外),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拟出售资产新增授权专利”之“2.新筑交科”。
b) 注册商标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
标档案、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补充核查期间,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注册商标(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注册商标除外)。
c)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软件登记著作权部出具的查询结果、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
所律师检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copyright.com.cn/),补充核查期间,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 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版 取得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本 方式新筑交科;
全状态感知智能
1 成都中科图 支座图像识别系 V1.0 2026SR0178811 原始 2026.01.28
测科技有限 取得统公司
d) 域名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服务平台 ICP/IP 地 址 / 域 名 信 息 备 案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index),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交科及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之规定,为避免重复授权,新筑交科放弃已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第 299项已对应取得发明专利(ZL202311470193.2)、第 302项已对应取得发明专利(ZL202311609571.0)。
3-2-21其控股子公司存在 1项域名,补充核查期间未发生变化。
(6) 借款及融资根据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等资料及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补充核查期间,《法律意见书》“附件四:拟出售资产相关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之“2.新筑交科”所列第 1项、第 6项借款已清偿完毕,其余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情况未发生变化。
(7) 税务情况
A. 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新筑交科审计报告》,补充核查期间,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未发生变化。
B. 税收优惠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新筑交科审计报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补充核查期间,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未发生变化。
C. 纳税情况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市场主体
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网址:www.chinatax.gov.cn)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补充核查期间,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8)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A. 未决诉讼和仲裁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3-2-22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人民法院公告网(网址: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https://www.12309.gov.cn)等公开信息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如下:
序 被告/被申 原告/ 案件类 案件标的
案号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申请人 型 (元)劳动仲裁裁决新筑交科支付新劳人仲案
2025 780 159747.32元;〔 〕
1 新筑股份、 郭红中 号、(2026 劳动争 1086475.3 已一审判决(判)
新筑交科 议纠纷 16 决新筑交科支
川 0118民
初 2637 付 159747.32号元);郭红中已提起上诉中铁七局集
团第三工程 (2026)川 810813.972 新筑交有限公司、 0118 买卖合民初 (不含逾期 一审已开庭科中铁七局集 2196 同纠纷号 利息)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
第二工程有 (2026 建设工)黔 383915373 新筑交 程施工限公司、中 0203民初 (不含逾期 一审已开庭科 4618 合同纠国铁建大桥 号 利息)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筑交科、成都巨
四川直叙天 (2026)川昆广告 承揽合 1978304 (含下文化传播 0106民初 一审已开庭传媒有 同纠纷 逾期利息)
有限公司、 13413号限公司高毅等(2026) 1393787.5 已调解(被告需成都市至上 川 房屋租5 新筑交 0118 3 在约定时点前管业有限公 民初 赁合同 (含逾期利科 2976 向新筑交科支司 号 纠纷 息)
付租金、水电
6 诉讼阶段案件标的变更为 700781.80元。
7 开庭时诉请变更为 339153.00元。
3-2-23序 被告/被申 原告/ 案件类 案件标的
案号 案件进展
号 请人 申请人 型 (元)
费、利息等共
1468360.24元,
逾期需支付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中铁建大桥 2026 建设工( )东 382585.356 工程局集团 新筑交 程施工仲案第 (不含逾期 已立案
第二工程有 科 2581 合同纠号 利息)
限公司 纷
中铁十九局 (2026)川 268110.567 新筑交集团有限公 0118 买卖合民初 (含逾期付 已立案科 同纠纷司 3472号 款利息)
B. 行政处罚
根据新筑交科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交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2. 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次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所涉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12085.65万元。其中资产 19170.23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产 18560.03万元、无形资产 568.13万元;其中负债 7084.59万元,均为流动负债。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更新如下:
(1) 主要资产
3-2-24A. 商标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商标网(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查询,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注册商标共 22项,所涉商标详见《法律意见书》“附件五:拟出售知识产权”之“2.注册商标”。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该等商标权利人均已变更为新筑交科,补充核查期间,相关商标情况未发生变化。
B. 专利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查询,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授权专利共 9项,所涉专利详见《法律意见书》“附件五:拟出售知识产权”之“1.授权专利”中第 95项-第 103项。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该等专利权利人均已变更为新筑交科,补充核查期间,相关专利情况未发生变化。
C.土地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及新筑
股份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自有土地情况如下:
公 权利所在土地的序 司 面积(平方 限制权属证书编 用途 使用期限号 名 米)号称
3-2-25公 权利
所在土地的序 司 面积(平方 限制权属证书编 用途 使用期限号 名 米)号称
新 川(2025)新
1 筑 津区不动产 工业用 8
0010815 9859.67 2010.08.09-2060.08.08 /股 权第 地
份 号
(2) 主要负债
根据《出售资产审计报告》及新筑股份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就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负债账面值为
7737.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主要构成
应付账款 6530.97 销售安装款、技术服务费、材料采购款等
应付票据 633.43 商业承兑汇票
合同负债 98.83 合同预收款、其他预收款等
其他应付款 461.03 保证金、押金、往来款等
其他流动负债 12.85 待转销项税额
流动负债合计 7737.10 -
负债合计 7737.10 -
就上述负债,其中公司应缴税费,该等债务无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其中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共计 7724.26万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函、已经偿还或已履行完毕的比例为 11.59%。
根据新筑股份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其将继续与剩余尚未取得同意函的债权人
8 证载宗地面积为 118561.65平方米,其中 108701.98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为新筑交科资产、9859.67平方
米对应土地使用权为新筑股份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资产。
3-2-26持续沟通以取得债务转移同意函或支付相关债务。根据与四川路桥签署的《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第三条约定,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负债由新筑交科承担,就因客观原因、第三方原因或其他合理原因暂无法注入新筑交科的应付账款等相关负债,交割方式如下:
A.新筑股份应在相关债务期限届满前五(5)个工作日之内,与新筑交科对相关债务的应付金额、应付余额、应付时间或者应付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后,新筑股份、新筑交科与债权人协商,由新筑交科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偿付义务。如相关债权人拒绝新筑交科直接向其履行债务偿付义务,则新筑交科应在收到新筑股份的通知后,及时将核实确认的相关债务金额对应的款项向新筑股份进行等额支付,新筑股份在收到前述款项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债权人进行清偿。
B.若上述处理方式中如因客观因素须由新筑股份向债权人提出抗辩或进行
诉讼、仲裁时,新筑股份在合理范围内配合新筑交科处理,抗辩、诉讼、仲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新筑交科承担。
(3) 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抵押合同、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出售资产审计报告》
及《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新筑股份拟出售的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4) 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新筑股份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
人民法院公告网(网址:rmfygg.court.gov.cn)、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网址:www.ajxxgk.jcy.gov.cn/html/zjxflws)、企查查(网址:www.qcc.com)等网
站进行查询以及访谈新筑股份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2-27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附件四:拟出售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中 1起案件进展存在更新,新增 2起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案件标的
被告 原告 案号 案件类型 案件进展号 (元)
(2025)川0118 已履行完毕(本民初中铁二十局 9
1 新筑 5625
3241928.00 金及利息等均
号、 买卖合同集团第五工 (含逾期利股份 (2026 已清偿,仅案件)川 纠纷程有限公司 息)01 受理费待法院民终
8963 退回)号
中国建筑第
七工程局有 (2026)豫 1294645.962 新筑 买卖合同限公司、中 0194民初 (不含逾期 已立案股份国建筑股份 28155 纠纷号 利息)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6)鲁 1307600(不
3 河北雄安分 新筑 0105 买卖合同民初 含逾期付款 已立案公司、中铁 股份 9008 纠纷号 利息)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就新筑交科 100%股权的出售,补充核查期间,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事项未发生变化。
4. 相关人员安排
根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新筑交科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筑交科出售
9 一审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为支付货款 3141928.00元等。
3-2-28协议的补充协议二》《重组报告书》并经核查,本次资产出售暂不涉及人员安置。
新筑股份及新筑交科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资产出售而发生变化,补充核查期间,相关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更新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现持有的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4年 12月 25日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7MA7KQQN4X5的《营业执照》以及《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业信息网查询,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历史沿革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提供的工商档案并经其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的设立及主要股本变动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蜀道清洁能源出
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业信息网查询,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的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变化情况包括:(1)若羌同阳于 2026年 8月 12日发布《关于若羌县同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注册资本将由 99216.31万元减至 83379万元;(2)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杨晓东变更为赵启道,注册资本由 10000万元变更为 66840.28万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共拥有 22家直接或间接控股/控制的子公司/子企业,3家直接持股的参股子公司,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
3-2-29司共有 4家分支机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蜀道清洁能源的对外投资情况”。
(四)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1. 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
检索企业信息网,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蜀道清洁能源的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资质、重大合同及蜀道清洁能
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 经营资质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质证照,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盐源公司新取得 1项主要经营资质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未发生变化,新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许
序 证书名 可 发证机
持证主体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号 称 内 关容国家能电力业
1 发 源局四盐源公司 务许可 1952526-02380 2026.06.26-2046.06.25
电 川监管证办公室
3. 电站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电站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补充核查期间,除《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所述,
3-2-30恒晟电力不再作为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相应减少 2项已完成的核准或备案情况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电站项目新增 1项已完成的核准或备案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
序 司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名称 备案机关
号 名称道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甘孜道孚亚日 四川省发展
1 孚 案号:川投资备二期光伏发电
公 [2602-510000-04-01-498947]FGQB-0285 和改革委员
项目 会司 号)
(五)主要财产
1. 自有土地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及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未发生变化。
(2)实际占用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及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占用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情况未发生变化。
2. 自有房产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
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
3-2-31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若羌同阳新增 2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外,蜀
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证载序 房屋 面积(平 权利权利 证号 坐落号 用途 方米) 限制人
2026 若羌县境内,西和高新( )若羌县
1 若羌 速以北约 40公里,不动产权第 工业
同阳 0000934 库若高速以东约 10
1289.65 无
号公里处
2026 若羌县境内,西和高新( )若羌县
2 若羌 速以北约 40公里,不动产权第 工业 907.44 无
同阳 0000929 库若高速以东约 10号公里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 16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合计面积为 31902.155平方米。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相关房产报建文件或图纸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若羌同阳原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已取得权属证书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余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合计面积约为 30603.92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未来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的
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占蜀道清洁能源实际建成使用的已取得以及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 48.96%。
3. 租赁不动产
(1)租赁土地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自《补充法3-2-32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六部
分“(五)主要财产/3.租赁不动产/(1)租赁土地”之序号 1的租赁土地变更出租方,除此之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 2宗对外承租的土地使用权10,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租 坐落位
出租方 期限 用途
号 人 置道孚县色卡乡农牧村村建设道孚县亚日二期
1 道孚 民委员会、 2025.12.19-2045.12.18 道孚县 (3号场址部分)50
公司 道孚县色卡 色卡乡万千瓦光伏项目乡扎瓦村村民委员会
阿坝 阿坝县安羌 阿坝县 建设阿坝州阿坝麦昆
2 县公 镇哇多村村 2026.7.1-2046.6.30 安羌镇 “光热+光伏”一体化
司 民委员会 哇多村 发电示范项目(一期)阿坝县
阿坝 阿坝县安羌 安羌镇 建设阿坝州阿坝麦昆
3 县公 镇安羌村村 2026.7.1-2046.6.30 安羌村 “光热+光伏”一体化
司 民委员会 村民委 发电示范项目(一期)员会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对外承租 174宗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铺设集中式光伏阵列。
(2)租赁房产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除《法律意见书》附件十一之“2.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房产”中第 18项、《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六、(五)、3.(2)租赁房产”中第 14项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二部
分“(三)蜀道清洁能源租赁房产相关情况更新”中第 4项的对外承租房产已到
期不续租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新增 1处对外承租房产,具体情况
10上表中序号 2-3的租赁协议签署时间均为 2026年 6月 30日以前,租赁期限为 2026年 7月 1日-2046年 6月
30日。
3-2-33如下:
面积 是否办理
序 承租 出租
(平方 地址 用途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号 人 方
米) 登记备案攀枝花市东区新
盐边 80 源路 728号金域 2026.6.22-21 刘艳 居住
公司 阳光 13幢 20楼 026.12.21 否
6号
(3)其他租赁场所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租赁协议等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承租的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其他场所未发生变化。
4. 重大在建工程根据蜀道清洁能源提供的在建工程相关资料以及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变化。
5. 知识产权
(1)授权专利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3项中国境内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权利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限制 使用
3-2-34序 专利 专利 权利 授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限制 使用一种高压直蜀道
流供电线路 ZL2023215 实用
1 清洁
段间互联供 80555.9 2023.06.20 2024.02.06 无 否新型能源电装置一种直流远
蜀道 程供电系统
ZL2022230 实用
2 清洁 远端设备用 84019.8 2022.11.21 2023.04.07 无 否新型
能源 不间断交直流供电装置
蜀道 一种立式水
ZL2024229 实用
3 清洁 轮发电机用 39802.0 2024.11.29 2025.10.28 无 否新型
能源 盘车工具
(2)注册商标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中国境内已注册商标,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情况未发生变化。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部出具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权 许
序 取得 登记日 利 可
著作权人 名称 版本 登记号
号 方式 期 限 使
制 用多态能源“监-
1 蜀道清洁 - 2026SR0 原始 2026.3.2运 维”智慧管 1.0
能源 482737 无 否取得 4控技术与平台
2 蜀道清洁 一种用于交通 1.0 2023SR1 原始 2023.12. 无 否
3-2-35权 许
序 取得 登记日 利 可
著作权人 名称 版本 登记号
号 方式 期 限 使
制 用
能源 能源网领域的 801520 取得 28光储直柔能源路由器主站控制软件
北斗 RTK导线
3 2026SR0 原始 2026.5.2盐源公司 覆冰监测装置 1.0 614770 取得 2 无 否
嵌入式平台导线型山火监
4 1.0 2026SR0 原始 2026.5.2盐源公司 测装置嵌入式 612162 1 无 否取得
平台光伏发电项目
5 2026SR0 原始盐源公司 建设管理系统 1.0 232250 2026.2.4 无 否取得
移动应用平台
6 光伏发电项目 2026SR0 原始盐源公司 1.0 232208 2026.2.4 无 否建设管理系统 取得
7 蜀道虚拟电厂 1.0 2026SR0 原始 2026.7.2蜀兴公司 759829 1 无 否平台 取得
自洽能源变换
8 装备的多场景 2024SR1 原始 2024.9.1蜀兴公司 1.0
数字孪生模型 385868 8 无 否取得展示系统
9 蜀兴智慧能源 1.0 2024SR0 原始 2024.6.2蜀兴公司
管理平台 846117 无 否取得 1
10 购售电交易管 2.1.0 2023SR1 原始 2023.12.蜀兴公司
理系统 580998 取得 7 无 否
(4)域名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recordQuery)查询,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法律意见书》“七、(五)、5.(4)域名”中第 1项
域名的到期日变更为 2027年 6月 3日、第 2项域名已到期并正在注销,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的域名共计 1项,具体情况如下:
3-2-36序号 域名 所有者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shudaoce.com 蜀道清洁能源 2025.6.3 2027.6.3
(六)重大债权债务
1. 借款及担保合同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以
及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补充核查期间,除《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所述,
恒晟电力不再作为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而相应减少 2项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
为 50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情况,以及《法律意见书》附件十二中第 1项借款合同的借款到期日从 2030年 12月 11日变更为 2027年 12月 19日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为 50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未发生变化。
2. 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相关融资租赁合同以及
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补充核查期间,除《法律意见书》附件十三中第 1项融资租赁合同已协商一致终止以及毛尔盖公司新增 1项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未发生变化,新增融资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物租总转让
序 合同名称 签订 赁 租赁 / 其他担承租人 出租人 价款 租 利率
号 及编号 时间 期 物 保情况赁本金限(万元)
1 毛尔盖
光大金 融资租赁 2026 15 升压 浮动 毛尔盖公司 融租赁 合同(合同 .5.11 站变 13000年 利率 水电站股份有 编号:光大 压 42万
3-2-37租赁物
租总转让
序 合同名称 签订 赁 租赁 其他担
承租人 出租人 价款/租 利率
号 及编号 时间 期 物 保情况赁本金限(万元)
限公司 金融租赁 器、 KW水
(2603)回 相关 光互补
字第 设 项目电
03-00005 备、 费收费
号) 光伏 权及其
组件 项下权
等 益质押
3. 购售电合同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相关购售电合同文件,补充核查期间,除《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所述,恒
晟电力不再作为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而相应减少 1项正在履行中的与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签署的主要购售电合同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签署的主要购售电合同未发生变化。
4. EPC工程合同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相关 EPC工程合同文件,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除《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一、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所述,恒晟电力不再作为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而相应减少 1项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 EPC工程合同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 EPC工程合同未发生变化。
(七)税务情况
1. 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以及《蜀道清洁能源审计报告》,补充
3-2-38核查期间,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未发生变化。
2. 税收优惠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蜀道清洁能源审计报告》、相关税
收优惠政策文件,报告期内,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改委令 2014年第 1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号)及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巴郎河水电、会东公司、毛尔盖公司、盐源环联及盐源中为、盐源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 1-6月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盐边公司、润储汇能、蜀清汇储、若羌同阳、道孚公司 2025年度、2026年
1-6月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 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2023年第 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年 12月 31日。
盐边公司 2024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 20%税率计算缴纳,哈密蜀清、乌鲁木齐蜀清、蜀能众鑫 2025年、2026年 1-6月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 20%税率计算缴纳。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会东公司、盐边公司、若羌同阳、盐源公司为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盐边公司于 2023年开始享受“三
3-2-39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2025年属于免征所得税期间,2026年 1-6月
属于减半征收期间。会东公司于 2023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2025年属于免征所得税期间,2026年 1-6月属于减半征收期间。盐源公
司于 2026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26年 1-6月属于免征所得税期间。
3. 纳税情况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企业信息网、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网址:www.chinatax.gov.cn)以及访谈蜀道清洁能源内控审计法务部负责人,补充核查期间,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 未决诉讼和仲裁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提供的诉讼仲裁相关文书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网址: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https://www.12309.gov.cn)等
公开信息以及访谈蜀道清洁能源内控审计法务部负责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法律意见书》第七部分“(八)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1.未决诉讼和仲裁”第 2项的案件进展变更为“驳回浙江八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再审”外,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新增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2. 行政处罚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3-2-40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查询蜀道清洁能源
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以及访谈蜀道清洁能源内控审计法
务部负责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 2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
处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号 主体
凉山州会东县 1#地块 200MW 光
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项川凉东水罚1 目即投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 会东县水利 2026年 6决字[2026]11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 局 月 16日号
七条的规定,会东公司被处以罚款
41万元。
会东公 凉山州会东县 1#地块 200MW 光
司 伏项目房屋建筑部分,在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东住建罚 2023 4 2023 会东县住房2 2026 于 年 月开工建设, 年 2026年 6〔 〕第 10 和城乡建设006 月主体完工,违反了《建筑工 月 22日号 局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会东公司被处以罚款 4.6589万元。
就上述行政处罚,会东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罚款,就会东公司受到的第 1项行政处罚,会东县水利局已于 2026年 7月 8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1)会东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积极足额缴纳处罚款项;(2)会东公司积极配合整改,且保证将尽快完成在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备案工作;(3)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为会东公司的首次违法,会东公司项目运行以来,未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其未验先投的行为未造成任何社会负面影响和危害等后果;其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就会东公司受到的第 2项行政处罚,会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 2026年 7月 13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1)会东蜀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3日积极足额缴纳处罚款项;(2)会东蜀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正在积极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为会东公司的首次违法,社会危害程度轻微,其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
3-2-41于重大行政处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蜀道清洁能源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更新情况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筑股份就本次交易履行的主要信息披露和报告情况如下:
2026年 6月 18日,新筑股份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5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 8月 1日,新筑股份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基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6年 7月 2日下发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讨论核实,就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回复与说明,并根据问询函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披露。
2026年 8月 18日,新筑股份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公司需对3-2-42《审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公司将自问询函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 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 9月 23日,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并拟披露《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公告。
本所认为,新筑股份已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新筑股份尚需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 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更新情况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规范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蜀道集团对其 2026年 5月 1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所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予以补充明确,并进一步于
2026年 9月 2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承诺以下
事项:
“本公司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中已承诺:‘关于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水县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巴河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丹巴富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吐鲁番恒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将该等公司委托给蜀道清洁能源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本公司将结合相关资产合规手续完善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等,定期评估该等清洁3-2-43能源资产是否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将争取在本承诺函出具后 5年内,
促使和推动前述资产达到可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并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前述资产已经注销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的除外。’现就以上承诺中所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明确如下:
(1)运营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且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2)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生产经营规范,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本所认为,上述蜀道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所补充作出的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九、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更新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的要求,本所律师对该规定项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中涉及本次交易需要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已于《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披露。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核查情况涉及更新的事项如下:
(一)审核关注要点 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新取得的批准与授权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更新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所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审核关注要点 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3-2-44如《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对本次
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所述,本次交易方案第一次调整不涉及减少交易对象,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新增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蜀道清洁能源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超过 20%;本次
交易方案第二次调整涉及新增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资产——蜀道清洁能源全资
子公司恒晟电力,恒晟电力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的资产总额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为 16.78%,与第一次方案调整时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占比累计计算后已超过 20%;本次交易方案第三次调整涉及业绩承诺相关安排,将业绩实施合并承诺的安排修订为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的 7项业绩承诺资产分别进行业绩承诺并分别测算是否触发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方案第一次调整及第二次调整,主要是出于剥离非主业、经营业绩欠佳或存在较大合规性瑕疵的资产以提升注入上市公司资产整体质量的考虑,剥离的资产对蜀道清洁能源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蜀道清洁能源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第三次调整主要是出于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考虑,将采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相关资产分别设置业绩承诺。本次交易方案第一次调整及第三次调整不构成但第二次调整构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规定的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方案第三次调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核关注要点 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1.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相关各方的关联关系
蜀道清洁能源最近三年股权变动涉及的相关方为蜀道集团、四川路桥,其中,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蜀道集团同时为蜀道清洁能源及四川路桥的控股股东。
(四)审核关注要点 20: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2-45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之“(五)主营业务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中对蜀道清洁能源与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情况进行披露。根据《重组报告书》、蜀道清洁能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除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永一
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启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冠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蜀道清
洁能源同受蜀道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蜀道清洁能源子公司乌鲁木齐卓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外,蜀道清洁能源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与蜀道清洁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审核关注要点 21: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之“(五)主营业务情况”之“5、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对蜀道清洁能源与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重组报告书》、蜀道清洁能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主要客户,除四川巴河双丰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与蜀道清洁能源同受蜀道集团控制外,蜀道清洁能源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与蜀道清洁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审核关注要点 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3-2-461.标的资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的相关证书名称、核发机关、有效期;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
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
无法延续的风险,如是,是否会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法律意见书》“七、(四)2.经营资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六、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更新情况”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四)2.经营资质”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和许可;该等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
重大法律风险,延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结合标的资产从事业务的具体范围及相关业务资质取得情况,核查标的资产
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如是,应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审慎发表意见
如《法律意见书》“七、(四)2.经营资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六、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更新情况”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四)2.经营资质”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
3.标的资产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办理相关资质的
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
如《法律意见书》“七、(四)2.经营资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六、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更新情况”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四)2.经营资质”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况。
(七)审核关注要点 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3-2-47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更新情况”所述,本次交易中拟购
买资产蜀道清洁能源系依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定价,其中会东公司、盐源公司、盐边公司、蜀兴公司、铁能电力下属公司铁投环联、若羌同阳、毛尔盖公司(与光伏发电相关的资产组)以及毛尔盖公司一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蜀道清洁能源下属部分土地、房产、原材料和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采用收益法以及市场法评估的资产签订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其中,2026年 9月 23日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就盐边公司、盐源公司、会东公司、蜀兴公司、铁投环联、
若羌同阳及毛尔盖公司(与光伏发电相关的资产组)已补充约定以收益法评估并
定价的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的 7项资产分别实施业绩承诺的相关安排。
(八)审核关注要点 33:标的属于未盈利资产的,应当核查本次交易是否结
合上市公司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是否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是否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置入标的蜀道清洁能源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及“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根据《重组报告书》、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与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蜀道清洁能源管理人员访谈,蜀道清洁能源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具备一定规模优势;并且依托蜀道集团资源,能够实现交能融合发展;同时,清洁能源发电行业系竞争充分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市场参与主体多,蜀道清洁能源在省属区域市场占据优势地位;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长期亏损与传统主业资产,注入资源优势明显的清洁能源发电资产,上市公司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与资源储备将大幅提升,形成“水风光储”一体化布局,将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因此,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2-48(九)审核关注要点 36: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审计报告》《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书面确认函,报告期末,蜀道清洁能源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股权处置价款,系蜀道清洁能源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形成,且均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提供的银行回单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与蜀道清洁能源管理人员访谈,截至报告期末,蜀道清洁能源不存在被蜀道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十)审核关注要点 45:劳务公司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专门或主要为
标的资产服务,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与劳务公司签署的外包服务协议等,并经查询企业信息网,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对保安、后勤等工作进行劳务外包,劳务外包内容符合行业惯例;为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劳务公司有效存续,不存在注销、吊销或破产清算的情形。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公开查询,该等劳务公司并非专门或主要为蜀道清洁能源服务,与蜀道清洁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 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如《法律意见书》“十、(二)同业竞争”、《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八、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更新情况”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筑股份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蜀道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该等承诺内容明确可执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 53: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是否按规定出具公开承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作出的相关
3-2-49承诺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声明”之“一、上市公司声明”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披露,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规定。
(十三)审核关注要点 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计划为不超过 28亿元,拟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用于阿坝县“光热+”一期 100万千瓦项目和道孚 230万光伏项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及已取得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及已取得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
2025年 4月 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阿坝县“光热+”200万千瓦项目竞争优选评审评分结果公示》,经法人优选评审,蜀道清洁能源、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
中选阿坝县“光热+”200万千瓦项目。
2025年 8月 2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四川省能源局
阿坝县“光热+”100 出具《关于阿坝县“光热+”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法人确认一期 万千瓦有关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阿坝县“光热+”200万千瓦项目法项目
人为蜀道清洁能源、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
2025年 12月 31日,阿坝县“光热+”一期 100万千瓦项目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证号:川投资备[2512-510000-04-01-685489]FGQB-2904号)。
2025年 9月 5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甘孜州道孚龚吕二期等 5个光伏项目法人优选评审结果公示》,经法人优选评审,蜀道清洁能源中选道孚县亚日二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孚县格哈普一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与道孚县
道孚230万光伏 龚吕二期 130万千瓦光伏项目。
项目 2025年 10月 3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四川省能源局出具《关于道孚县龚吕二期等 11个光伏项目法人确认有关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道孚县龚吕二期 13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孚县亚日二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孚县格哈普一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为蜀道清洁能源。
3-2-50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及已取得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
2026年 2月 13日,道孚县亚日二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证号:川投资备[2602-510000-04-01-498947]FGQB-0285号)。
2026年 8月 21日,道孚县格哈普一期 50万千瓦光伏项目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608-510000-04-01-124859]FGQB-1528号)
2026年 8月 21日,道孚县龚吕二期 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608-510000-04-01-152629]FGQB-1529号)
根据蜀道清洁能源出具的书面确认函,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依法依规取得募投项目所需审批、备案手续,程序明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新筑股份和交易对方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违
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等协议将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在取得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的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盖章页)3-2-513-2-52(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卢勇张树刘浒
单位负责人:
龚牧龙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3-2-53附件一:拟出售资产新增授权专利
1. 川发磁浮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号
1 一种轨道交通车辆轻量化车顶川发轨交 ZL202521965369.6 实用新型 2025.09.12 2026.06.26
结构
2 用于中低速磁悬浮车辆零部件川发磁浮 ZL202521150235.9 实用新型 2025.06.06 2026.06.05
轴承卷边装配工装及结构
3 一种工程车辆用可折叠的箱体川发磁浮 ZL202521024173.7 实用新型 2025.05.22 2026.05.01
叉取和翻转装置
4 一种减少震动和冲击的液压机川发磁浮 ZL202521152229.7 实用新型 2025.06.06 2026.04.17
器臂控制架构
5 一种用于起吊和运输磁浮车辆川发磁浮 ZL202521147906.6 实用新型 2025.06.06 2026.04.17
白车身的夹式起吊梁
6 川发磁浮 受限于轨道的悬浮车的底盘 ZL202180088083.2 发明专利 2021.12.29 2026.04.07
7 用于磁浮列车受限于轨道的悬川发磁浮 ZL202180087561.8 发明专利 2021.12.29 2026.04.03
浮车辆的悬浮框架
8 一种磁浮列车蓄电池充放电控川发磁浮 ZL202520228383.1 实用新型 2025.02.13 2026.03.31
制系统
9 用于磁浮列车受限于轨道的悬川发磁浮 ZL202180087634.3 发明专利 2021.12.29 2026.03.31
浮车辆的底盘及其悬浮车辆
3-2-54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号
10 用于冷却磁浮车辆的直线电机川发磁浮 ZL202520527429.X 实用新型 2025.03.25 2026.03.27
及电磁铁的冷却系统
11 用于受限于轨道的悬浮车辆的川发磁浮 ZL202180088138.X 发明专利 2021.12.29 2026.03.10
支撑滑橇
12 一种用于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川发磁浮 ZL202520158207.5 实用新型 2025.01.22 2026.02.27
的道岔板机构
13 用于内嵌式磁浮交通系统的道川发磁浮 ZL202520153960.5 实用新型 2025.01.22 2026.01.27
岔的滑动支撑及导向装置
3-2-552. 新筑交科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号
1 一种桥梁检查车的双回转框架新筑交科 ZL202311470193.2 发明专利 2023.11.06 2026.06.23
结构湖南省交通规划
2 一种适用于旧桥拼宽的纵向伸勘察设计院有限 ZL202520864150.0 实用新型 2025.04.30 2026.06.16
缩缝结构
公司、新筑交科
3 山东三越仪器有 基于机器学习的动态压剪试验 ZL202511357330.0 发明专利 2025.09.22 2026.05.01
限公司、川发检测 机自适应控制方法及系统
4 新筑交科 一种检查车悬挂系统 ZL202520897061.6 实用新型 2025.05.08 2026.06.05
5 一种可主动变轨距行走的桥梁新筑交科 ZL202311609571.0 发明专利 2023.11.27 2026.04.10
检查车及控制方法
3-2-56附件二:蜀道清洁能源的对外投资情况
1.蜀道清洁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控制的子公司/子企业
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中国(四川)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污水处
自由贸易试 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蜀道清洁能 验区成都高 水污染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政设施
1 铁能电 915101003942890026 王思程 130000.00 源直接持股 新区天府一 2014.10.15 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力 100% 街 535号 1 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森林固碳服务;
栋 35层 1、 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3、4号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2-57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供电
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集中式供水(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水污染治理;电力工程、送变电及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不含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凭相关资质证经营);电力技术
四川省成都 开发;电力设备的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
铁投环 91510100 蜀道清洁能2 MA62LAC 39739.00 市锦江区永吴金儒 源间接持股 299 2016.11.02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研
联 J3Y 53.9998% 安路 号 发;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1栋 9层 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电力设备租赁;质检技术服务;信息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盐源县盐井
915134233 蜀道清洁能
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开发、
3 盐源环 45671125T 臧建建 9200.00
镇金州路
源间接持股 49 A 2015.06.15
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太阳能电
联 53.9998% 号 幢 站全体控制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太阳能601室 热发电站仿真机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太
3-2-58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阳能发电系统智能运维服务;太阳能上网电量预报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风电场群区域集控系统管理与运维服务;地热能热
利用运维服务;生物质发电;蔬菜种植、销售;水果种植、销售;花卉种植、销售;
花卉种子种植;藤椒种植、销售;家禽、
家畜养殖、销售;销售农副产品;中草药种植;销售中草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盐源县盐井
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风能的技术推
盐源中 91513423 蜀道清洁能 镇金州路4 MA62H2G 臧建建 9000.00 源间接持股 49号城北 2015.05.06广服务;环保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依为 A15 53.9998% A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小区 幢
601 可开展经营活动)号
新疆巴音郭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楞蒙古自治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若羌同 91652824 蜀道清洁能 州若羌县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5 MABJJ3N 张奥 99216.31 源直接持股阳 315 2021.11.20国道军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F5X 100%粮供应站 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
252号 2层 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3-2-59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四川省凉山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彝族自治州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1513423 蜀道清洁能 盐源县棉桠
6 盐源公 MADB2T3 崔志胜 20000.00 源直接持股 镇一碗水村 2024.01.24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司 424 100% 5组(距村 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委会 100 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米)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四川省阿坝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蜀道清洁能 藏族羌族自
毛尔盖 915132007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7公司 699517965 李宏靖 20000.00 源直接持股 治州黑水县 2004.11.22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50.1% 龙坝乡瓜苏 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
村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3-2-60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四川省凉山
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彝族自治州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91513426 蜀道清洁能 会东县金江
8 会东公 MAC2W6 1000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王才丽 源直接持股 街道垭口社 2022.11.04司 T73K 100%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区金沙明珠
3 1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栋 单元
25 3 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楼 号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水电投资开发建设;电力生产;旅游开发、四川省甘孜
经营、管理;园林绿化;电力安装及修理;
藏族自治州
9 巴郎河 915133217
蜀道清洁能
79842243U 吴永贵 12000.00 2005.10.26
房地产开发;公路桥梁投资;建筑材料销
源直接持股 康定市孔玉
水电 65% 1 售;机械租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机乡巴郎村30 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组 号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61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
四川省甘孜 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铁投康 91513300 蜀道清洁能 藏族自治州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10 MA62TY4 王思程 10000.00 源直接持股 2017.02.13
巴 康定市沿河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W8R 70%
西路 7号 发电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
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 盐边公 91510422 张奥 7000.00 蜀道清洁能 四川省攀枝 2023.01.09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3-2-62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司 MAC75D0 源直接持股 花市盐边县 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
402 90% 新九镇盐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钒钛产业开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发区钛兴南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
路 1号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成都市武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区武科西四
91510000 蜀道清洁能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
12 蜀兴公 MA61Y0L 吴永贵 10000.00 路 99号金源直接持股 2016.07.04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司 Y6F 53.42% 地威新武侯 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科创园 1栋 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节
2层 201室 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
3-2-63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进出口代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技术服新疆乌鲁木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91650109 蜀道清洁能 齐市米东区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13 乌鲁木 MADPRT 郑宇 1000.00 源直接持股 米东区康庄 2024.06.25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齐蜀清 KC5U 100% 西路 2469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号 B.316.25 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蜀能众 91510107 蜀道清洁能 四川省成都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14 MADA8F 蒋跃 1000.00 源直接持股 市武侯区二 2024.01.08鑫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NP5F 100% 环路西一段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3-2-64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六号 A区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D8027)号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新疆哈密市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伊州区高新
91650500 蜀道清洁能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15 哈密蜀 MAE42R1 500.00 区南部循环张奥 源直接持股 2024.11.19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
清 31E 100% 经济产业园5 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金光大道
1.110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号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成都市彭州
91510182 蜀道清洁能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
16 润储汇 MAD6YM 李良 100.00 市利民街源直接持股 2023.12.08 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
能 GY17 90% 41号附 236 发电技术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云计
号 1栋 2层 算装备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3-2-65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四川省泸州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运行效市叙永县正
91510522 蜀道清洁能 能评估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标准17 蜀清汇 MAD617L 100.00 东镇正东街李良 源直接持股 40 2023.12.05 化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储 D0B 90% 号(四栋1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楼右边第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一间)
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省甘孜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道孚公 91513326 蜀道清洁能 藏族自治州 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18 MAK148R 廖龙兴 5000 源直接持股 道孚县八美 2025.11.27
司 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H93 100% 镇八美街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60号附 1号 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3-2-66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四川省阿坝 电业务;供电业务;水力发电;输电、供藏族羌族自
91513231 蜀道清洁能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19 阿坝县 MAK3DW 1000 治州阿坝县郑宇 源直接持股 2025.12.19 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公司 EE8U 55% 麦昆乡奇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洛村雄哇东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路 3号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
3-2-67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储能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四川省阿坝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藏族羌族自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91513228 蜀道清洁能
20 黑水公 MAK9Q4E 1000 治州黑水县 2026.04.09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李宏靖 源直接持股
司 543 100% 维古乡俄市 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坝村 1组 83 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号 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蜀 执行事 蜀道清洁能 四川省成都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91510107
21 兴益丰 MAE8Q9E 务合伙 470 源间接持股 市武侯区一 2024.12.27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 M5H 人:蜀能 10.6383%(通 环路南四段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理合伙 众鑫 过蜀能众鑫 19号 2号楼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68序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
名称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持股比例
企业 担任执行事 2层 6号
(有限 务合伙人实 (B008)合伙) 现间接控制)
四川蜀 蜀道清洁能四川省成都
能众城 源间接持股执行事 15.1515% 市武侯区一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企业管 91510107 (通
22 MAE77U6 务合伙 330 环路南四段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理合伙 过蜀能众鑫 2024.12.274XQ 人:蜀能 19号 2号楼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企业 担任执行事众鑫 2层 6号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 务合伙人实
(B007)合伙) 现间接控制)
3-2-692.蜀道清洁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分支机构
序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营业场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号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四川蜀道 四川省成都市 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清洁能源 武侯区一环路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1 集团有限 91510107MAEH47NK97 易贻俊 南四段 19号 2 2025.04.17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
公司水电 号楼 2层 6号 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分公司 (B024)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四川蜀道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四川省成都市
清洁能源 相关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武侯区一环路 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
2 集团有限 91510107MAEFGREY4F 杜映坤 南四段 19号 2 2025.04.17
公司建设 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
号楼 2层 6号
管理分公 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
(B023)
司 机械与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工具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3-2-70序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营业场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号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供电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四川蜀道 四川省成都市 证件为准)
清洁能源 武侯区一环路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3 集团有限 91510107MAEH4W3G7R 张翼飞 南四段 19号 2 2025.04.17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
公司运维 号楼 2层 6号 应;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分公司 (B022)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讯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71序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营业场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号四川巴郎河水电开 水电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4 91510100574623661E 成都高新区九发有限公 吴永贵 2011.05.20 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兴大道 12号司成都分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3-2-723.蜀道清洁能源直接持股的参股公司
注册资 蜀道清洁
序 统一社会信用 法定代名称 本(万 能源持股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号 代码 表人
元) 比例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供四川省阿 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坝藏族羌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四川阿族自治州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坝华电
1 91513233MAD 1000 39% 红原县邛 2024.06.26 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清洁能 N5LL85F 曾鸣 溪镇绿色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
源有限产业经济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公司园电子商 除外);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务中心 企业管理咨询;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电金 四川省甘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2 上(甘 91513300MAD 66840. 孜藏族自Q8L6W5C 赵启道 28 10% 2024.07.11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孜)电 治州康定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力开发 市炉城街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3-2-73注册资 蜀道清洁
序 统一社会信用 法定代名称 本(万 能源持股 住所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号 代码 表人
元) 比例
有限公 道滨河路 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司 129号宏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
大名苑 F 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幢 6楼 5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号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四川省阿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国能大 坝藏族羌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渡河 族自治州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阿 阿坝县南
3 91513231MAK坝)新 31P0Q23 白维 10000 35% 岸新区滨 2025.11.28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能源开 河南路中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
发有限 段久马高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公司 速营地办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公楼三楼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