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证券简称:双塔食品编号:2025-03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告披露后发现,上述公告内容存在错误,公司现予更正(更正的内容以加粗表示),详情如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7、审议未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02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1%;反对8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
权24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更正后: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02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9.8101%;反对8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
权24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
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3名,代表公司565095268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5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5798670股,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96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376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0%;反对10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0%;
弃权2601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64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7%;反对1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9%;
弃权27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72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10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
弃权273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72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0%;反对10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8%;
弃权2950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权股份总数的0.0522%。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64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12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
弃权2457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7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10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0%;
弃权2480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02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1%;反对8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
权243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73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0%;反对10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
弃权2981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4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146%;反对10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84%;弃权2981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633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35%;反对520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8%;
弃权252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8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27%;反对520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318%;弃权252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55%。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3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9%;反对1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9%;
弃权2499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83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120%;反对1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94%;弃权2499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6%。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5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5%;反对10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
弃权4399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85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669%;反对10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07%;弃权4399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24%。
12、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5813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3%;反对65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7%;
弃权435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285%;反对65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886%;弃权435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9%。
1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5837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99%;反对647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5%;
弃权2520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07%;反对647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282%;弃权2520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12%。
14、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5835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8.8067%;反对649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0%;
弃权2451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27%;反对649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03%;弃权2451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70%。
15、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5835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79%;反对647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3%;
弃权264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80%;反对647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63%;弃权264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56%。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招远君兴
农业发展中心及董事长杨君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26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18%;反对11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86%;
弃权271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87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165%;反对11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47%;弃权271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8%。
1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54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1%;反对12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
弃权266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7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525%;反对12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14%;弃权266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王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
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