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聘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后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13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1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48 人。
临时公告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8404.83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90300.13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25139.47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 13633.0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
律监管措施 7次、纪律处分 5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文军,199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5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5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1 家。
临时公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事由及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罚情况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监督 公司 2021-
2025 年 04 月
1 康文军 行政监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重 2023 年度财务
02 日
庆监管局 报表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润建股份 2024
2026 年 01 月 中国证监会安 年年报审计项
2 任思仆 行政监管措施
19 日 徽监管局 目;出具警示
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康文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和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熊亚菊,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与大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其中:2026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202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临时公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已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大华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临时公告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
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