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24-01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229号《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
20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781868.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94562647.00股,发行价格为
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
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2011年9月16日,已于2011年9月13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0月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
28日-2012年3月28日,已于2012年3月12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2012年9月22日,已于2012年9月11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9月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
18日-2013年3月18日,已于2013年3月18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
27日-2014年3月27日。已于2013年9月24日归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2018年2月22日。已于2018年2月8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8年
4月10日-2019年4月10日。已于2019年4月9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已于2020年3月19日归还。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1年
4月21日-2021年4月20日。已于2021年3月17日归还。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
21日-2022年4月20日。已于2022年3月21日归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用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023年4月15日。已于2023年3月15日归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用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2024年4月21日。已于2024年3月21日归还。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测算,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使用期限按12个月、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本次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435万元。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也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此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