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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1 00:00 查看全文

ST雪发 --%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5-00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延期的基本情况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君凯”或“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是否为

第一大占公司冻结股东冻结股数占其所持限售股原到期延期后股东及总股本起始日执行原因名称(股)股份比例及限售日到期日其一致比例人类型行动人雪松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34002966098.24%62.51%否文投月31日月30日月9日雪松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37897251.09%0.70%否文投月31日月30日月9日雪松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22844600.66%0.42%否文投月31日月30日月9日上海司法

小计346103845100.00%63.62%金融冻结广州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法院

是24582347.81%0.45%否君凯月31日月30日月9日广州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459000514.59%0.84%否君凯月31日月30日月9日广州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806408925.63%1.48%否君凯月31日月30日月9日广州2022年32025年32028年3是1144584336.37%2.10%否君凯月31日月30日月9日

小计2655817184.39%4.88%

合计37266201698.70%68.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7572946股,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8.70%,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雪松文投和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情

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日、2019年2月16日和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04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记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

(股)例股数(股)股数(股)持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雪松文投34610384563.62%3461038450100.00%63.62%

广州君凯314691015.78%26558171084.39%4.88%

合计37757294669.40%372662016098.70%68.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70%,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0%。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平潭汇垠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汇垠”)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887号],且已生效。上述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被上海金融法院继续司法冻结的股份是本案的质押物之一。若因客观原因导致上述事项无法解决,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规则制度,能够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常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关联方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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