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证券简称:大金重工公告编号:2022-06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5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非融资性保函、商
票保贴、商业承兑兑付、法人透支账户、国内信用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商业承兑兑付、法人透支账户、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34%,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