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356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2024年上市公司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含A、B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计情况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二)项目成员信息何时开始从何时开始为近三年签署或复何时成为注何时开始在项目组成员姓名事上市公司本公司提供核上市公司审计册会计师本所执业审计审计服务报告情况项目合伙人耿振2007年2005年2007年2008年8家耿振2007年2005年2007年2008年8家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晓英2017年2015年2017年2023年2家质量控制复核人邓华明2012年2008年2012年2020年11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
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天健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
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或有事项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较好地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
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已完结(天健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需在5%的范围华仪电气、东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内与华仪电气投资者2024年3月6日
海证券、天健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承担连带责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任,天健已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期履行判决)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八、总结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