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90证券简称:山东墨龙编号:2026-029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二)债券期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者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
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
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增信措施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九)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十)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十一)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赎回选择权
除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者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十四)登记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五)决议有效期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
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后将计入权益核算,不形成有息负债,可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备案同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