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26-02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
至2026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171768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764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其中1名股东已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公司股份登记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内。本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代表公司股份66003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6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6084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0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6003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881%。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珠海)
2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556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872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23%;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6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2025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545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同意586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3331%;反对2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514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1%;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83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36%;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5%;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54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6%;反对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86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63%;反对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9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5.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568430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084236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575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61%;反对2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78%;弃权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5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61%;反对2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78%;弃权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1%。
已就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本次股东会作出说明。
6.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56.01选举王青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255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90%;
王青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张辛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255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90%;
张辛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程文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255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90%;
程文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邹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0259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213%;
邹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7.01选举窦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258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同意457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5.1774%。
窦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王东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255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70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81%。
王东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孙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70257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57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609%。
孙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总数的1/2。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7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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