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002492)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执业资质:2022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72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2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5人。
8.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28.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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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2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三)执业记录
1.项目组主要成员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明学,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
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
财政部检查等工作,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晓瑜,2021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志刚,2003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
在北京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3家。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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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主要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日期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因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行政监管措浙江证监
1郑志刚2022年年报审计被浙江证监局
日施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德皓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北京德皓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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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
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北京德皓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北京德皓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工作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北京德皓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北京德皓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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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现德皓国际存在可能影响审计质量的重大诉讼或监管处罚
(二)在北京德皓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
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5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
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6年3月27日,在北京德皓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远程会议的方式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沟通会,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审计发现、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年审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2026年4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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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职业规范,勤勉尽职,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