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证券简称:荣盛石化公告编号:2025-031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
72873502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40人,代表股份1498951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9%。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3人,代表股份74372454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56%。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34178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235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7099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2.《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342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239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5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3.《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00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219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8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37%;反对219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8%;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484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2355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5.《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34299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236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5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36.《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304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359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5983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7.《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4179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243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弃权628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8.《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1.《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 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01255250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422610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203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4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3%;反对203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3%;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2.《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宁波恒
4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695312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208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9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9%;反对208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6%;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3.《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69536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203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203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4.《与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75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的99.9674%;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1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5%;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5.《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
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08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反对224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53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6%;反对224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8.6.《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565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6%;反对676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81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01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47%;反对676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8.7.《与浙江荣翔热力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03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1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2%;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8.8.《与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货物运输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23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209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80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83%;反对209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7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8.9.《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168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1%;反对216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1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5%;反对216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5%;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8.10.《与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维保及工程服务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682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216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1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39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9%;反对216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9%;弃权1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8.11.《与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研发设计服务合同
8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088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223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4%;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53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223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8.12.《关于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699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222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5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222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1%;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9.《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表决结果:同意743512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14%;反对207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10.《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02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216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11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207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00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5%;反对207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7%;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1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29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189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13.《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李水荣先生、Alharbi Mitib Awadh M 先生、项
炯炯先生、李永庆先生、李彩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获得中小投资非独立董事候获得表决权占有效表决权占有效表决权序号者表决权数
选人数(票)股份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票)
1李水荣742540507999.8408%21308734494.7359%
AlharbiMitib
2743213835599.9313%21982062097.7295%
Awadh M
3项炯炯743145474599.9221%21913701097.4255%
4李永庆739406707899.4194%18174934380.8035%
5李彩娥739406708499.4194%18174934980.8035%
14.《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邵毅平女士、姚铮先生、俞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占有效表决权获得中小投资者占有效表决权序号
候选人数(票)股份的比例表决权数(票)股份的比例
1邵毅平740276859999.5364%19045086484.6720%
2姚铮743277529399.9399%22045755898.0126%
3俞毅743307091099.9439%22075317598.1441%
15.《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孙国明先生、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监事候获得表决权数占有效表决权获得中小投资者占有效表决权
序号选人(票)股份的比例表决权数(票)股份的比例
1孙国明743258040599.9373%22026267097.9260%
2李国庆742230337299.7991%20998563793.35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婕、蔡霖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