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证券简称:荣盛石化公告编号:2026-02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75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现任职工董事俞凤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
上述情形导致你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核查,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日常经营运作,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