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证券简称:荣盛石化公告编号:2025-05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因公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李彩娥女士代为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
73352854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3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52人,代表股份129965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7%。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0人,代表股份74652504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81%。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8317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7%;反对126789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4%;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3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78%;
反对126789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12%;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7774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64%;反对11731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5%;弃权15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9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87%;
反对11731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911%;弃权157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7665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9%;反对117431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0%;弃权15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8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94%;
反对117431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635%;弃权15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
该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776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63%;反对11734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8%;弃权1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87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38%;
反对11734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61%;弃权1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
2.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7777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64%;反对117300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13%;弃权17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98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03%;
反对117300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801%;弃权17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2.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7811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69%;反对11726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8%;弃权175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632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20%;
反对11726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565%;弃权175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婕、蔡霖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