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8日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经审计,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过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