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在2025年度,本人以认真、勤勉、独立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见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俊亮,中国国籍,出生于1957年5月,大学本科,律师。曾任普宁县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普宁市律师党支部书记、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海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揭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贡献了力量。经过审慎考虑,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也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更未对公司的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两应出席现场出缺席应出席亲自出姓名式参加会出席次未亲自出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议次数次数席会议王俊亮88000否4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亲自召集并主持了此次会议,全程参与,未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
本人与其他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与讨论并审阅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我们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薪酬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考评。2025年,本人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其薪酬的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时间时间
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122025年1月7
1审计委员会第1、《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月31日日六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的议案》
2025年42025年4月2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月16日22日七次会议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
第八届董事会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5年8月2025年8月3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部审计报
15日25日八次会议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2025年10月4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部审计月17日24日九次会议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122025年12月
5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月18日25日十次会议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而言,本人积极参与定期报告的审阅与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进展,并对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审计报告能够按时完成并提交。同时,本人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估。始终从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与监督作用。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形势,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积极推动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构架、人数及组成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并发表意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审议时,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亲自参加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时间时间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3月2025年3月2025年第一次
11、《关于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日20日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4月2025年4月2025年第二次2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10日23日独立董事专门议案》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025年8月2025年第三次
3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日26日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本人与公司保持了密切的日常联系,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公共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动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本人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度,本人未提出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建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且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审阅了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对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并督促重要问题的整改,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高效运作。
此外,本人还加强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及完成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本人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确保其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并督促外部审计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同时,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相关资料,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时刻关注互动易及其他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与评价,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还多次不定期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此举,本人加强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从而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公司未来的发展策略、内控管理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并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且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保障了各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不断强化合规意识,本人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投资者权益保护理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租赁广东美厨现有厂房及设备资产开展酱油生产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酱油业务前期投入成本,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与充分论证,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同意。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认为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始终注重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和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提前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提交本人进行审核。在充分了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后,查阅了其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并且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其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的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展现了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工作态度,体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能够有效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本人同意将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薪酬情况,认真审查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及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大力支持与配合。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任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wjl2221715@126.com
特此报告,谢谢!述职人:
王俊亮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