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方钦雄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方钦雄先生曾任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深
智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高乐玩具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两应出席现场出缺席应出席亲自出姓名式参加会出席次未亲自出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议次数次数席会议方钦雄88000否4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时间时间
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122025年1月7
1审计委员会第1、《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月31日日六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4月2025年4月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2审计委员会第
16日22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
第八届董事会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5年8月2025年8月3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部审计报
15日25日八次会议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2025年10月4审计委员会第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部审月17日24日九次会议计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122025年12月
5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月18日25日十次会议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阅与监督职责,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外聘审计机构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审阅其年报审计策略与计划,跟踪审计进展,监督审计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审计报告按时提交。同时,认真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监督并检查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成果,督促重要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为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规模及组织架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工作旨在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进而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与审查,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其薪酬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议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亲自主持了上述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时间时间2025年3月2025年3月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1、《关于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
14日20日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4月2025年4月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的议案》10日23日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025年8月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
3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日26日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舆情动态及重大事项与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亦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并督促重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指导内部审计部门高效运作。同时,本人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计划与进展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协调内部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并督促其按时高效完成。此外,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司年报审计相关资料,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结合不
定期实地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同时,本人对内部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加强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形。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筹备会议材料,并能及时、准确地进行传递,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公众传媒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广东辖区2025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专题培训”、由深圳市财政局、深圳证监局举办的“深圳辖区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培训班”等培训,不断加快知识更新速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此外,本人还参加了证监局、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不断强化合规意识,本人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投资者权益保护理念。同时,全面掌握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为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防控及合规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过程,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旨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及规范运作。同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租赁广东美厨现有厂房及设备资产开展酱油生产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酱油业务前期投入成本,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与充分论证,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同意。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以风险防范与审慎经营为核心理念,持续重视内控制度的构建,逐步形成并完善了涵盖风险防范的多项制度、程序与方法,构建起一套全面、审慎、有效且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对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及防范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审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提交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与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相符。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于会前将相关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材料提交本人审阅。经审阅,本人已充分了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过往情况,并查阅了其相关资格证照、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据此,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法定资格,并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展现了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工作态度,体现了其较高的业务水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能够有效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本人同意将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的履职表现与薪酬发放情况。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其薪酬的发放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fangqinxiong@163.com
特此报告,谢谢!述职人:
方钦雄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