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00
2、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 51号焦点梦想园 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25),公告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等。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4985897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48632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5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49956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3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637801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3823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49956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37%。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7844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34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6%;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7844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3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0%;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97844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3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0%;反对7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60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1%;反对97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0%;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798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7%;反对97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41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6%;反对117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5%;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601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20%;反对117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4020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05%;反对91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4%;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85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6%;反对91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84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7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34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1%;反对7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84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7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34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1%;反对7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497434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3%;反对109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
弃权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624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85%;反对109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0%;弃权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369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2%;反对10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
弃权1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55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60%;反对10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5%;弃权1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19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5%;反对13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9%;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81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75%;反对13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俐、潘春香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