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
2022年1月4日、2022年9月3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7月1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2月26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9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6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5日和2026年8月11日披露了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2024-071和2025-05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
2025-002、2025-012、2025-030、2025-040、2025-051、2025-056、2025-057、2025-061、
2025-066、2025-067、2025-070、2025-079、2025-081、2026-001、2026-032和2026-06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关于债务重组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该案前期已由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提起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1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法院审理。原告申请将诉请金额由6352.81万元变更为20876.19万元。法院驳回原告华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上诉状》,原告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万元类别案由金额诉讼仲裁情况
1件,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期法院作出
新进展买卖合同纠纷2503.91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2025-078和2025-081号公告。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案涉及公司重整前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权利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上诉状》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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