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证券简称:利源股份公告编号:2025-09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义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义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1附件:
李义荣先生简历
李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会计师、审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在江苏新越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风控审计
部总监;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在佳以恒(江苏)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咨询部经理及财税专家;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在镇江昇茂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税专家;2024年4月至5月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总监;2024年5月至6月在江苏零距离财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税部经理;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在江苏柒秒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财税咨询部经理及顾问专家;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在镇江聚鼎缘财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税顾问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义荣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12月30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纪律处
分一次;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