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27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编:210019
传真:025-83235046
电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苏亚鉴〔2024〕27号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和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协鑫集成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协鑫集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协鑫集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市2024年4月25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 1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063.5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5098.2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1525.60万元,两者合计为36623.81万元,扣
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3.8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40635794.0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39416788.81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1219005.21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5264047.65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0118765.28
1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572304.59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572977.78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8081.03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5446.83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2634.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366238080.25
减:保证金、押金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238080.25
其中:结构性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
2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集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能源”)已在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芜湖新能源与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13020031292****4385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2370901808****9918
公司业开发区支行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3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2250130449****0002
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4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370901808****1190
业开发区支行
5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30500200101201****8089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13020031292****4660
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7370901810****2970
司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8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0901880****9118
业开发区支行
3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937090188****40134
公司业开发区支行
10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302501880****1578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30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8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1月29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存储方式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
13020031292****43857343573.40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东支行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370901808****99188497607.01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
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2250130449****0002396899.84活期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16238080.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投资项目实施主实施序承诺投实际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体地点号资项目资项目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
合肥阜宁协合肥协合肥协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会议决议;
肥东
鑫集成 鑫集成 鑫集成 资建设的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公告编县循
1 2.5GW 2.5GW 新能源 目实施落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 会议决议; 号:
环经
叠瓦组叠瓦组科技有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2021-008济示
件项目件项目限公司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范园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 GW 设备议决议;
安徽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合肥协合肥协合肥协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省合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鑫集成鑫集成鑫集成议决议;公告编肥循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
2 2.5GW 15GW 光 新能源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 号:
环经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叠瓦组伏组件科技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2021-081
济示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件项目项目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范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
4.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大会决议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安徽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 项目 1号合肥协合肥协
省合厂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2022年底,鑫集成鑫集成
肥循 公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
15GW 光 新能源环经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伏组件科技有
济示自主产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项目限公司
范区电池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会议决议;
产能匹配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大尺寸乐山协
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议决议;公告编再生晶鑫集成
3乐山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号:
圆半导 10GW 高
三位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2021-117体项目效乐山协
一体 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 TOPCon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TOPCon 鑫集成的总光伏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光伏电科技有部经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投大会决议池生产限公司济聚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基地(一集区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期 5GW)
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项目资金实施。
5投资项目
实施主实施序承诺投实际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体地点号资项目资项目受限于乐山电池项目用地供应及配套
资源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的强烈需求有一定时间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建设。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地,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通下,乐山协芜湖市湾沚区政府在土地供应、厂房
鑫集成建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持,当地金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10GW 芜湖协 融机构也有意参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 次会议;
高 效 鑫 20GW 芜湖协 安徽 定资产投资,大幅降低公司前期现金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TOPCon (一期 鑫集成 省芜 流压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市湾沚区 会议; 公 告 编
4 光伏电 10GW)高 新能源 湖市 设立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 号 :
池生产效电池科技有湾沚司,确定了项目土地,并取得项目备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相2022-118基地片制造限公司区案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目工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期项目程指挥部,主要职能部分人员已到位,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5GW)项 正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环评、能评、 大会
目勘探等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
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
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
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成 10GW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
6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2月25日,公司赎回了购买的全部理财产品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理财收益57.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1623.81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7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49161.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21.9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149.7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4063.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9.43%项目可截至期末投是否已变项目达到预定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资进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的效益计效益部分变更)期重大变
/(1)化承诺投资项目不适用,项目不适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是 5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已变更用不适用,项目不适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是73161.7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已变更用不适用,项目不适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是 12.00 0 12.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已变更用本项目于2021详见未达年9月达到预到计划进度定可使用状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 是 99988.00 6353.51 64085.29 64.09 19456.23 或预计收益 否
态、于2022年的情况和原三季度实现全因面达产
82023年7月达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
是23161.7923768.3923966.29103.47到预定可使用-505.96不适用否制造项目状态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否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用
30121.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9161.79249161.79214063.5885.9118950.27
0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前 36 个月预测净利润为:208 万元、17028 万元、45325 万元。而本项目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净利润为-3263.94万元、13077.73万元和19456.23万元,其中2023年1-9月净利润18971.45万元。由于预测净利润的统计口径为自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之日起(即2021年8月),与财务报告年度净利润的口径有一定差异,因此难以确定自从2021年8月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至202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年12月的累计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收益。但是自2021年8月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至2023年9月,两年时间累计实现净利润28785.24万元,因已超过该项目前24个月预测净利润。
(分具体项目)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前 36 个月预测净利润为:-1879.56 万元、68551.11 万元和 64986.76 万元。预测净利润-1879.56万元为前12个月的预测效益,由于该项目2023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23年度的实际效益-505.96万元仅为5个月的运行效益,项目收益代表性较弱,所以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本次议案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将其中5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投资建设“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合肥变更为合肥与乐山。
9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也变更至芜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不适用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1623.81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不适用他情况
10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投资变更后的项目可本报告期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进度(%)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态日期现的效益益
(1)(3)=(2)/(1)大变化
合肥协鑫集成 合肥协鑫集成 2.5GW 本项目于 2021 年 9 月详见未达到计划
叠瓦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5GW光伏组件项 99988.00 6353.51 64085.29 64.09 19456.23 进度或预计收益 否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于2022年三季度实现目的情况和原因体项目全面达产
芜湖协鑫 20GW
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
(一期 10GW)高 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 2023 年 7 月达到预定
23161.7923768.3923966.29103.47-505.96不适用否
效电池片制造项 产基地(一期 5GW)项 可使用状态目目
合计--123149.7930121.9088051.5871.5018950.27项目披露情况决策程序变更原因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1 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 GW设备投资
合肥协鑫集成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公告编号:
15GW 光伏组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项目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
4.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乐山协鑫集成
(分具体项目)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 15GW 项目 1号厂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 2022 年底,公
10GW 高效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
TOPCon 光伏电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度。为池生产基地(一公告编号: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期 5GW)项目 2021-117
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合肥协鑫集成
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效 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
15GW 光伏组件
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项目
11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限于乐山电池项目用地供应及配套资源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的强烈需求有一定时间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建设。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地,公司也积极寻找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通下,芜湖市湾沚区政府在土
地供应、厂房建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持,当地金融机构也有意参与项目生产芜湖协鑫 20GW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大幅降低公司前期现金流压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市湾
(一期 10GW)高 公告编号: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沚区设立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了项目土地,并取得项目备
效电池片制造项2022-118目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案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目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部分人员已到位,正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环评、能评、勘探等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综合
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变
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前 36 个月预测净利润为:208 万元、17028 万元、45325 万元。而本项目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3263.94万元、13077.73万元和19456.23万元,其中2023年1-9月净利润18971.45万元。由于预测净利润的统计口径为自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之日起(即2021年8月),与财务报告年度净利润的口径有一定差异,因此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难以确定自从2021年8月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至2023年12月的累计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收益。但是自2021年8月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至2023年9月,两年时间累计实现净利润28785.24万元,已超过该项目前24个月预测净利润。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前 36 个月预测净利润为:-1879.56 万元、68551.11 万元和 64986.76 万元。
预测净利润-1879.56万元为前12个月的预测效益,由于该项目2023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23年度的实际效益-505.96万元仅为5个月的运行效益,项目收益代表性较弱,所以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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