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及“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于2026年8月25日将节余募集资金30019.39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299998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1617907.6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状态号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本次注销
限公司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2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3 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 本次注销
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4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已销户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已销户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6 已销户
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
7 已销户
公司 支行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8 已销户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销户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0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已销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销户完成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