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年第1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8:30在公司重庆分部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全体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一致认为:2025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2025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2025年度,在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能够更好地践行公司的精品战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本次投资计划事项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史劲松、程贤权、张志宏、王冠群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