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证券简称:涪陵榨菜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于2026年3月28日公告。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1日14: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情况如下:
项目现场+网络投票合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中:中小股东股东人数63514621616有表决权
4408985874099066393099194833733213
股份数量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38.2088%35.5230%2.6858%2.9234%总数比例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予以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900128599.5697%3183591194.3756%
反对16565620.3757%16565624.9108%
弃权2407400.0546%2407400.7137%
2、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893385599.5544%3176848194.1757%
反对16988420.3853%16988425.0361%
弃权2658900.0603%2658900.7882%
3、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897408599.5635%3180871194.2949%
反对16801620.3811%16801624.9807%
弃权2443400.0554%2443400.7243%
4、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895648599.5595%3179111194.2428%
反对17391320.3945%17391325.1555%
弃权2029700.0460%2029700.6017%
5、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同意43897151599.5629%3180614194.2873%
反对18613620.4222%18613625.5179%
弃权657100.0149%657100.1948%
6、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897328599.5633%3180791194.2926%
反对16650420.3776%16650424.9359%
弃权2602600.0590%2602600.7715%
7、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873028599.5082%3156491193.5722%
反对19890220.4511%19890225.8963%
弃权1792800.0407%1792800.5315%8、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43385378798.4022%2668841379.1161%
反对67825001.5383%678250020.1063%
弃权2623000.0595%2623000.7776%
9、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占出席会议有效股数(股)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表决股份的比例同意43896905299.5624%3180367894.2800%
反对17006050.3857%17006055.0413%
弃权2289300.0519%2289300.6786%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汤士永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