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德盛拾陆号企业管
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东实
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公司和本次交易相关方(以下简称“交易各方”)等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要求,遵循《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
-1-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