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26-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裕钊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667320557股,占公司有表
1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377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2354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1人,代表股份2362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7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2354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1%。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1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2%;
反对2015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0%;弃权
2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2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299%;反对2015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318%;弃权2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157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8%;
反对201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0%;弃权
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2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6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08%;反对201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326%;弃权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6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2%;
反对2010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3%;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6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35%;反对2010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127%;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72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
反对220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弃权
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2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826%;反对220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387%;弃权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同意66455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9%;
反对2714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7%;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14%;反对2714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491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092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
反对117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弃权
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92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018%;反对117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87%;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7、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7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
反对137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弃权
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72%;反对137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的5.8362%;弃权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启祥、熊鑫
3、结论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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