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1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初步审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
的主要工作、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的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审计策略、初步审
计重要事项沟通等。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汇报,并重点关注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评估的关于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及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对各个重要审计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提出相关审计意见。
(三)2026年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了《关于提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风险的函》(闽证监函【2026】70号),公司收到函件后,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各方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关于提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风险的函》所涉及重点事项,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五)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