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3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
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忠诚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0626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9.0840%。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630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1.4867%。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995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5973%。
4、本次会议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006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反对3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弃权2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3%;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2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反对3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2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弃权2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77%;反对3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4%;弃权2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319994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3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0%;反对3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4%;弃权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6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6%;反对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
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41%;反对3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5%;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99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弃权2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51%;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7%;弃权2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5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8%;反对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
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91%;反对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5%;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9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0%;反对3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弃权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30%;反对3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9%;弃权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2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31%;反对3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7%;弃权2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2%。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69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4%;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弃权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42%;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7%;弃权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1%。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张高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04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6%;反对3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弃权2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