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证券简称:蓝丰生化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分
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公司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必要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先生,董事、总经理李质磊先生及其配偶张敏女士,董事路忠林先生及其配偶欧娟女士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同时,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蓝丰生化、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及路忠林先生分别向招商银行股1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与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71MA8P8L1P6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质磊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注册资本54509.2727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
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经营范围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蓝丰生化46.7810%
郑旭29.2152%
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839%股权结构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2692%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73%
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0033%
合计100.00%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注:公告如存在比例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报告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负债总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64538.3238422.21121327.87-24762.25-17652.77226116.11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郑旭、李质磊、路忠林分别向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出具
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郑旭、李质磊、路忠林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债务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故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旭本次已提供担保外,旭合科技的其他股东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30.0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0.3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63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464.1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0.52%,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01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公司净
3资产的1383.5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外,郑旭先生还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截至目前的累计借款本金余额为5.86亿元。此外郑旭先生还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无偿担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外,李质磊先生及路忠林先生还在公司领取薪酬、为旭合科技还款事项及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无偿担保。
除此之外,上述关联人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郑旭、李质磊及路忠林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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