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
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二)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6年5月8日(周五)下午14:30在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
业路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202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157人,代表股份数129705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334%。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105188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060%;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47名,代表股份数24516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74%。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部分人员以视频方式接入)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2(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提供
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5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00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6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32%;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24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投票结果:同意129615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5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5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4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0132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2%;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583%;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5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212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3%;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583%;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8580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2%;反对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502%;反对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3557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0%;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6股份总数的0.2425%;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84%;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2%;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477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2%;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5%;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4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7%;反对81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288%;反对81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7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6%;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4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5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296%;反对83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9%;弃权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1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88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77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83%;反对7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6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8股份总数的0.2436%;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76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6.0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6.02.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9其中,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
总数的99.6495%;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6.0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59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2%;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34%;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0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57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9%;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2%;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65%;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57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0%;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7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35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1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58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0%;反对7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8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30%;反对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2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60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1460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4%;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1%;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3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4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7%;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7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288%;反对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8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5%;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14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29618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5%;反对7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48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7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0%;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合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15(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签章页)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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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李浩
签名:
经办律师:许潇
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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