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证券简称:蓝丰生化公告编号:2026-04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兴翀先生、汤健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实现履职责任与津贴收入合理匹配,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职责、作用与工作量,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现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10.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定期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