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证券简称:蓝丰生化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52.53万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64302.26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33920.03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5010.84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0525337.53-252500773.62-332260445.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643022564.9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50108429.0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58428852.3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是□否
1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且截止2025年度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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