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4证券简称:宝馨科技公告编号:2025-08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马琳(代)陈志杰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办公地址
际企业总部园 C4栋 7楼 际企业总部园 C4栋 7楼
电话0512-667292650512-66729265
电子信箱 zqb@boamax.com zqb@boamax.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1097092.70175858055.94-4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826774.88-105988094.725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1346030.90-102647697.1159.72%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580241.3730250652.96-12.13%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23-0.147257.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23-0.147257.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87%-11.84%-17.03%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761664746.351876510196.66-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3105582.17177697740.95-25.0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954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江苏立青质押159640000集成电路境内非国有
26.90%193701714166000000
科技有限法人冻结70298742公司广讯有限
境外法人11.67%840000000不适用0公司
邱瑞凤境内自然人0.43%30733000不适用0南京宇宏境内非国有质押2618800
股权投资0.36%26188000法人有限公司冻结2618800
鲁捷境内自然人0.31%21963000不适用0
宋岳洪境内自然人0.28%20397000不适用0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境外法人0.27%19761360不适用0公司
UBS AG 境外法人 0.27% 1916629 0 不适用 0
黄河境内自然人0.26%18850000不适用0
俞月凤境内自然人0.25%17926000不适用0
股东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春雨女士,与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行动的说明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无
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2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浦江县国引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傅志伟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3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货币出资1344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为实现合资公司高效治理和集中决策,傅志伟先生同意将其持有合资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及该股份对应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宝馨科技行使,同时,傅志伟先生将其提名董事在董事会享有的表决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委托给宝馨科技提名董事行使。合资公司将成为宝馨科技并表子公司。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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