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ST 宝馨 公告编号:2026-07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942 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司法二拍,本次拍卖分别被十一位竞拍者竞拍成交。详细情况如下表:
姓名 竞买号 竞得数量(股) 成交价(元)
朱六平 W4293 1000000 ¥ 1650000
张会静 I1881 350000 ¥ 577500
马凡营 O5577 200000 ¥ 330000
邓懿 R2465 200000 ¥ 330000
孙云峰 I2670 150000 ¥ 247500
江柏洋 U8290 100000 ¥ 165000
叶铭康 H7302 100000 ¥ 165000
段为朋 J7806 100000 ¥ 165000
王志峰 N9224 100000 ¥ 165000潘吕勇 U1623 100000 ¥ 165000
隋然 W1671 7020000 ¥ 11512800
总计 ---- 9420000 ¥15472800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靖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334 万股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宁国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曹思聪通过竞买号 M3132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103520(陆佰壹拾万零叁仟伍佰贰拾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宁国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以上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了两笔,均成交了,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拍卖股 占公司
股东 份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类 拍卖起 拍卖截 拍卖 成交总股本 拍卖人
名称 股份比例 型 始时间 止时间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首发后 9月 6日 9月 7 靖江市人 分别
9420000 5.09% 1.31% 二拍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成交江苏立青
首发后 9月 7日 9月 8 宁国市人
3340000 1.80% 0.46% 一拍 成交
限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民法院
合计 12760000 6.89% 1.77% - - - - -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被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类 拍卖起始 类
拍卖截止时间 拍卖人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型 时间 型
首发后 9月 10 9 月 11 日 10 汕头市金平 二
6120000 3.31% 0.85%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首发后 9月 14 9 月 15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2000000 1.08% 0.28%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安徽省淮北
首发后 9月 14 9 月 15 日 10 一
2500000 1.35% 0.35% 市中级人民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法院一
首发后 9月 15 9 月 16 日 10 北京市海淀
4500000 2.43% 0.62% 拍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江苏
立青 首发后 9月 17 9 月 18 日 10 一
500000 0.27% 0.07%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首发后 9月 17 9 月 18 日 10 一
500000 0.27% 0.07%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拍
首发后 9月 21 9 月 22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2000000 1.08% 0.28%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首发后 9月 26 9 月 27 日 10 上海市静安 二
9100000 4.92% 1.26%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首发后 10 月 9 10 月 10 日 10 安庆市宜秀 一
2000000 1.08% 0.28%
限售股 日 10 时 时 区人民法院 拍
合计 29220000 15.79% 4.06%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
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靖江市人民法院及宁国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09 日



